格桑使劲点头,蹦蹦跳跳的开始烧水,不时的向帐篷里张望。
何长安喝着牧民妇人端上来的马奶茶,舒服的想呻吟几声。
草原上,每到夏天、秋天,便是最为肥美的时节,一股浓郁的马粪味道,混合了青草、鲜和野菜的清香味儿,很让人迷恋。
当然,这些事物,那些生活在长安城的人,是永远都感受不到的。
在那些人眼里,胭脂水粉抹在白的肉上,那才叫人间美色;酒肉香气,混合浓浓的胭脂水粉气,才叫人间美食。
何长安喜欢长安城,此刻,更喜欢草原。
喜欢这个充满人间味道的牧民小部落。
他打算,在这个小部落里,他想多住一段日子,自己的修为无法寸进,很有可能,便是遇上了心境桎梏。
老读书人曾说过,山上之人,就算是修成了所谓的神仙家之流,也不过是看上去卖相不错,清新脱俗,其实更多的薄情寡义。
因为,人间烟火味儿,对那些道门高人来说,会污了他们的道基,乱了他们的道心,让他们对真正的人间回避三舍。
这是不对的。
不知道人间烟火味儿,你修仙学道,最终会变成一个什么玩意?何长安心里大致有个猜测,不过,他不想说出来。
有些话,烂在肚子里,比说出来好。
因为,太伤人了。
……
约莫一个时辰后,一盘草原特色的手抓羊肉出锅了。
粗壮的包尔汗亲自端着大木盘,弯腰走进帐篷,一进门,祝酒歌就开始唱了起来。
唱歌的,是妻子和女儿。
何长安半跪着,接过那一盘羊肉,将之郑重的放在桌子上,随手拍开酒坛上的封泥,翻手间,取出七八只粗瓷大碗,一溜的摆放整齐,这才笑道:“包尔汗大哥,嫂子,格桑侄女,来来来,都坐下吃肉。
我这人有个毛病,就是不喜欢吃独食,让我一个人坐这里吃吃喝喝,你们站那里大眼瞪小眼的瞅着,我吃不下去。”
言毕,提起酒坛,将七八只粗瓷大碗一一斟满。
一时间,肉香味道,混合牧民帐篷里的腥膻味儿,酒香味儿,让何长安心情大为畅快:“来来来,一起吃肉喝酒!”
包尔汗憨笑着,站在帐篷门口,道:“酒还没喝完,祝酒歌怎么能停下!”
“阿日娜,格桑,你们继续唱歌,我去喊部落里其他人都来,咱们家来了尊贵的客人,我包尔汗请大家喝酒!”
说着话,包尔汗转身就走,挨家挨户的请人过来喝酒。
一时间,整个牧民小部落热闹起来了。
人们纷纷走出帐篷,来到包尔汗家的帐篷前,听着阿日娜、格桑的祝酒歌,一些妇人和小姑娘们,忍不住轻声跟着哼唱起来。
男人们围坐在帐篷外面,席地而坐,低声谈笑着。
“这个包尔汗,平时都是抠门的要命,别人路过他们家的羊圈,闻几鼻子他们家羊圈的羊粪味儿,都担心自己的小羊羔会掉几根毛,今天怎么还请大家喝酒呢?”
“没听他嘚瑟么,家里来了尊贵的客人,估计是别人送给他好酒了呗。”
……
草原人豪爽,简单,有什么话,会直接说出来,就算包尔汗听的老脸微微发烫,却还是哈哈大笑着:“还真让你们给猜对了!
我家里,今天还真来尊贵的客人了,这一坛酒呢,就是那位客人赠送给我包尔汗的。
平日里我抠门,蹭了大家不少马奶酒、酥油茶,今天难得大方一次嘛。”
牧民们纷纷大笑起来。
何长安坐在帐篷里,听着外面的热闹,羊肉吃在嘴里似乎都不香了。
他略一思忖,便干脆端起那张破旧的小木桌,连同一盘羊肉、七八碗酒,一股脑端出帐篷外,随手往地上一搁,温言笑道:
“吃你们的羊肉,听你们的祝酒歌,我何长安今天真是高兴,来来来,大家一起喝酒。”
说着话,他变戏法似的,又提出十几坛酒,在面前的草地上摆放了一溜,又取出数十只粗瓷大碗,放在草地上。
他心中暗自嘀咕,幸好自己的储物袋足够大,还装了不少生活用品……
“不过,这羊肉是包尔汗和格桑姑娘,特意给我煮的,你们可别惦记着吃,想吃肉,自己家里拿去!
至于酒么,今晚你们喝多少我管多少,醉倒爬不回帐篷,可别怪我啊。”
何长安大手一挥,让那些牧民自己搬酒喝,自己却一屁股坐下来,慢条斯理的吃着羊羔肉,飞快的喝完七八碗烈酒。
牧民们刚开始还有些拘谨,在何长安这个‘外人’面前,显得有些缩手缩脚,放不开。
尤其是那些草原妇人和姑娘们,更是往人群后面躲避。
渐渐的,看到何长安果然不是什么坏人,况且,这小子带来的烈酒滋味真是没的说,比他们草原上自酿的马奶酒可要烈上不止十几倍。
一碗酒灌下去,便是一把烧刀子。
让这些草原上的汉子,很快就脸色酡红,说话的声气儿自然大了起来,开始互相开玩笑,并不忘远远的对何长安吼一嗓子:“谢谢小伙子的美酒啊!”
何长安满意的微微点头,跟他们每一个打招呼的人,都要微笑示意。
很快的,喝了烈酒的草原汉子们,指挥自家的妇人、孩子,跑回自家的帐篷里,取来一些牛羊肉,抱来一堆堆柴火,打算狂欢到天亮。
篝火点起来,祝酒歌唱起来,草原上庆祝丰收、感谢上苍和大地母亲的舞蹈跳起来。
一时间,何长安泪流满面。
他端着一碗酒,遥遥向北,轻轻撒在草原上,低声祷告:“若我何长安不死,必不负这人间烟火味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