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身为一个工具人,最好的自我修养就是:摇头,不语!晚上八点钟。
京都郊外,一处被王浩提前租赁好的民宅内,一个简易的剧组团队很快搭建成型。
主角:王浩、肖志成。
导演:王刚。
摄像:袁含。
剪辑、灯光、场务:李宁。
苦力兼围观群众:吕志强。
剧情很简单,只需要在恰当的时候表现出震惊、疑惑等情绪就足够了,这对于王浩与肖志成而言非常轻松。
王浩本身就是表演系出身,拍这种短视频就如同家常便饭似的。
而肖志成好歹也在娱乐圈内混过一段时间,曾经甚至还代言过几个知名产品,对于拍摄自然也是驾重驭轻。
…
拍摄进行的非常顺利!
为了营造氛围,两人提前已经喝了不少酒,如今无论是动作还是眼神都完美表现出了烂酒蒙子的状态。
吕志强原本还有些迷茫,为啥这两人二话不说,坐下嘎嘎就是一通喝?
可随着拍摄的不断推进,他逐渐发现,王浩似乎是在搞一个很“神奇”的玩意儿!
直到装满了烟头的啤酒瓶,以及提前准备好的半挂车出现在画面中,吕志强这才猛然惊觉。
这两人是要搞一波大的啊!
喝酒界的天板?!
仅仅只是这一个噱头,便已经足以引起巨大的话题度了!
几个礼拜前占据微博热榜的“酒神”就是最好的证明。
拍摄依旧在进行了,两人根本没有假喝的想法,爬上半挂车的后车厢,扯开啤酒箱直接开喝!
一直喝到天已经蒙蒙亮了,二人这才结束了“战斗”,随后就这么在车厢里睡了过去。
拍摄就此结束。
看着马路上几乎堆成一座小山的啤酒箱,围观的四人下意识对视了一眼,不由得都沉默了。
这尼玛是个什么酒量?
……
上午八点。
就在李宁完成视频剪辑的同时,闹钟响起,王浩非常准时的睁开了眼睛。
“浩…浩哥?你醒了?”
眼瞅着王浩从床上起来,并开始整理自己的着装,李宁顿时露出了一副见鬼般的模样。
喝了一晚上的酒,就用了三小时就消化了?这尼玛怕不是有个铁肝?
“嗯,”王浩憋了一眼电脑屏幕,随口问道:“都搞定了?”
李宁点了点头,顺手将剪辑好的画面点开,示意他过来看。
十多个小时的拍摄,经过剪辑之后也就只剩下了不到三分钟的画面,但却保证了全程高能!
看完后,王浩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情。
相比较而言,自己利用专业团队拍摄出来的画面效果,要远远超过另一个世界的寡人与二哥。
王浩转头看了眼依旧睡的和死猪似的肖志成,无奈道:“把视频原件发给我吧,我来进行上传。”
说完,他便离开了房间。
…
九点钟,王浩乘坐出租车出现在了南山法院门外。
今天他还有一场官司要打。
值得一提的是,这场官司的胜负直接决定了他后续人生规划的成功与否!
如果胜,他的人生将开启新篇章!
如果败,他则需要赔偿一大笔违约金!
王浩脸上没有丝毫紧张,他坦然自若的站在南山法院门口,仿佛有种回了家的感觉。
虽然开庭时间是十点钟,可由罗祥率领的天猫法务部却早早抵达了法院。
王浩是在一间会议室中见到他们的。
包括罗祥在内的二十七人分布在会议室的何处,忙活着手中的工作。
桌上已经被满满当当的合同纸给铺满了,今天除了王浩的这场官司之外,他们另外还有七场关于商务合作、劳务解约、财产保全等方面的官司要进行处理。
在罗祥的解释下,王浩得知这间会议室是专属于他们“南山必胜客”的,而获取办公室的方式也很特殊。
这座法院的所有办公设施都是天猫捐助的,条件也只是要一个会议室而已,院长几乎没迟疑就答应了。
虽然工作繁忙,可当王浩到来时,罗祥还是亲自给他讲解了关于这场官司的一些细节。
想赢很容易,但王浩的目的是在赢得同时与原公司完成解约,这一点略显复杂。
当然,也只是“略显”而已。
辉煌传媒的法务部主管叫任瑞星,在前往辉煌传媒法务部就职之前,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
天猫法务部实习律师……
遗憾的是,他没有成功转正。
但幸运的是,他在离开天猫的同时,收到了来自于辉煌传媒法务部的office。
当确定完所有的细节后,王浩突然发现,自己虽然身为被告,但也不知怎么的,心里的底气居然比原告还要足!
按照罗祥的说法,开庭期间他只需要摇头就可以了,至于其他时间嘛……做好一个称职的工具人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