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林子,其实林子记得最清楚的是他自己。
林子记得他自己。
但是事实往往就是这么喜剧,你越是想要记住,遗忘发生得也就越快。在你伸出手指,弹指的一挥间,已经全然忘记。
这种例子,俯拾即是到处都有的。往往酒精的挥发作用都及不上这种喜剧的突变。
林子跟着那个女人回家。回的是那女人的家。
林子突然发了疯的抱住她,一把把她按在床上,撕扯她的衣服。那女人半点动作都没有,就尽着林子动作。可是林子的动作突然停了,林子将头埋在那女人胸前,突然稀稀簌簌的哭了。
那女人微微的错愕,轻轻拍着林子的后背,轻轻的抱住林子的头,就像一个母亲轻轻抚过幼小的孩子。
一个人无论从事的职业怎样,纵然看惯了交易,人情冷暖,有时候还是难免会触物感怀,黯然伤神。那女人突然紧紧抱住林子,两个人最后,缠在一起,抱头痛哭。
可是哭过了之后呢?
林子突然想起了刘丽。他现在的记忆,突然毫发毕现的清晰。
林子的记忆越是清晰的时候,他的动作就越是疯狂,他想要将他自己撕裂成几块,将自己撕得干干净净。
林子又一次点燃烟。那个女人的桌子上放着有。林子顺手给那女人也扔了一支。点燃烟,林子就直咳嗽,连同眼泪都一起咳下来。
那个女人坐在床上,就像是一尊佛陀一样的,看着他。说不清那眼神里是什么样的意味。
林子像是还是没有学会抽烟的这个动作一样,最后只能将烟在桌子上捻熄了,剩下半截拿在手里,一点一点的撕得粉碎,然后撒得满地,就像一地破碎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