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到了汕头,没有急着再离开的念头。但是据他已经惯有的行为个性来推断呢,林子在这地方也是呆不久的。
超出所有人的意料,甚至都超出了他自己的意料,他竟然在这城市住了很久。
很久是多久?几个月吧,至少。
找了一间房子,这回算是学乖了,跟房东签了份合同,有了这份合同算是可以安心住一段时间了。实际上,上次和那老太婆也是签了合同的。
一进房子,才发觉这年头合同也并不好用,就跟那年头的三民主义一样,都只是理想状况。原因何在?原因是里面先已经有人住了。还不止一个人,他娘的,还得在一个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
林子这一来,后悔不迭,这算什么回事啊?这下好了,进门之前还是个独立自主的第一人称行动者,一脚踏进去,就成第三者了。乍一看去,确像个第三者,仔细看去,还真像个第三者。
“这样的房子,你还租给我?”
“哪里哪里,他们后天就走了,就两天我总不能将他们赶走吧?我最看不得别人居无定所流离失所,我一看见别人流离失所我就心痛,看看吧,你就当是发发善心?”
看他那样子,还真有点像是救苦救难普渡众生的那主儿。
“敢情你还是个慈善家啊?没看出来!”
“哪里哪里,全国人民都知道我很善良,看见我那屋子没,那上面就写着呢嘛。”
“那你把房租给我免了吧?我也流离失所了。”
“话不是这么说的,我们是不以金钱衡量人的良善的。”
“那好,你给我打折!”
“怕了你了,便宜你一点,九点九折!”
“哇靠,你不如直接给我两分钱的返券。”
“好吧,既是你的要求,我就勉为其难的满足你的要求吧!”
“你够狠,七折!”
“八点五!”
“七点五!“
“八折!”
“成交!”
“年轻人啊,不要斤斤计较,还看着我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