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偷盗前言
小偷,自古以来就不是一个很好当的行业,除去他为人不齿的属性之外,真正考验水平的还在于小偷们的实际操作。
在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人遭遇小偷的毒手,也有不计其数的小偷因为点背,或者技艺修炼的不过关而被受害者察觉,最终沦落到一个牢底坐穿的结局。
干任何事业,都需要精益求精。
小偷也不例外。
这个职业说白了,是由无数项偷盗技能所组合起来的。
在林恩的家里,
已经专门收拾出了一块儿空地来,架起了一面油锅,正在逐渐加热。
这是偷师傅专门要求的,说是等会儿有用,
而那只死麻雀,正在地面上躺着尸,开始谆谆教导:
“.自古以来,世人便对盗贼这一行业拥有一种不公的误解,他们认为这是不劳而获的象征,但其实盗贼一行亦需悟性,有人八岁便从事偷盗大业,八十岁却仍然一无所成。更有甚着技艺不精,锒铛入狱,成为业界的笑柄。
也有人三十岁才开始学习偷盗,一年之内,名满安宁城,大街小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传闻其姓名可止小儿夜啼”
而这偷盗之境,有先知先觉,后知后觉,和不知不觉之分.”
“所谓先知先觉,就是在做贼之前,知道自己在做贼。此为先知先觉。“
“所谓后知后觉,就是在做贼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或许几分钟,或许三天半个月,或许几年,甚至几十年,再回想起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仔细一品味,才知道自己在做贼。”
“所谓不知不觉,是谓偷盗的最高境界,举手投足之间仿佛与大道合同,偷盗的过程,浑然天成,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偶然的将财富转移。虽无偷窃之心,却行大盗之实,此谓不知不觉.”
林恩忍不住了,便反驳道:“这怎么可能呢,什么叫自己不知道自己在偷东西?”
“这就是现实。”死鸟淡淡的道,
“这种等级的大盗,已经达到了一种境界。他们可以随便出手,从别人那里偷走财富,并且被偷的人也不会认为自己被偷窃了财富,而大盗本人也并不认为自己做了错误的举动,此之谓不知不觉.”
林恩思考了片刻,缓缓的道:
“你说的是不是企业家?”
“不是。”谁知,死鸟并不承认这个说法。“企业家虽然符合我说的不知不觉者的定义,但他们不配做一名光荣的盗贼。
所谓的不知不觉者,正是为了针对打击企业家而存在的。实际上,经过整个盗贼界这么多年的研究,我们成功总结出来了两大经济规律.”
“第一定律,财富总是会从蠢人身上转移到聪明人身上。”
死鸟道:“蠢人,可以分成有钱的蠢人和没钱的蠢人。我不知道安宁城下城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但在我生活的那个年代,时不时就有特大意外事件发生.
有钱的蠢人非常幸运,拥有挥霍金钱的资本,于是便对金钱毫无概念,肆意消费,追求浪漫而惬意的生活。
有的人培养一些陶冶情操的爱好,或者收藏一些珍奇的小玩意儿,搞仪式感,搞精致化,一套沙发甚至可以买下一辆汽车。
甚至我曾经亲眼目睹一个死鬼,墓前堆满了上吨价值连城的白酒,一瓶就是穷人一个月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