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朋友还算是没白交。
但他随后说道:“还有,我那不叫权能,应该叫权柄!”
林恩摸了摸额头,这个词是对方这几天看小说刚学的。
“唉,这个事情还是怪我,要是我好好对她,她一定会感受到我的真心真意的“汉斯强行安慰着自己,却被林恩打断了。
“我感觉很难。”林恩耸了耸肩,“单纯的讨好是绝对找不到伴侣的,表白实际上是兑奖而不是抽奖,我感觉,你现在最重要的是跟着我学习一下穿搭。”
林恩和汉斯都是来自于老街的,在那个地方,没有人刻意打扮地枝招展。
搞不懂经济发达地区的时尚。
“穿搭?向你学习?”
汉斯一愣。
他感觉这话不应该出自林恩口中。
汉斯便上下打量着林恩。
你穿的很好吗?
不像啊!
“不不不,我现在没刻意收拾自己,因为我又不出去见人,没有必要。”林恩伸出一根食指来摇了摇:“但我现在已经明白了什么是时尚。”
“你放心,只要我给你配一套衣服,绝对走在街上倍有回头率!”
“那方圆一百米之内的异性啊,闻着味儿就来了!”
“你穿着我给你量身打造的衣服,重新去见朵洛,她这次一定会答应你的表白。”
林恩夸夸其谈。
汉斯听到林恩的话,顿时感觉到心头火热,紧紧地攥住了林恩的手:
“好兄弟,一言为定!”
当晚,林恩就开始设计。
只是一套穿出去的衣服,不需要任何多余的功能模块,这样的东西,造起来既简单又快。
经过那天相亲时候的所见所闻,
林恩现在已经初懂时尚。
先抛开安宁城的时尚不谈,至少在这交火地集市中,时尚一共就那么几个要素。
又大又多的logo,保暖,或者看起来很像城里人穿的装束。
林恩想起来当时相亲的时候,安娜穿的大logo毛衣。
那个还不行。
不够时髦。
必须再更加保暖一点,最好是别人一看,就感觉到很温暖。
“这样便造一个羽绒服吧。”
林恩想到一个好主意。
但他想了想又否决了。
他感觉不太行。
这还不够。
体现不了城里人的要素,就林恩看过的城里人——温先生,陈小姐来说,他们都没穿过羽绒服,反而是身上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高科技产品,可以随时随地接入网络。
最好再设计的科幻一点。
“只要造一个既保暖又有很多logo的衣服就可以了,最好再有点科幻气息,让人一看就知道穿着这种衣服的是城里的老爷。”
这样想着,林恩便懂了。
设计了一套宇航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