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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分身遍布洪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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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一分身:酒剑仙李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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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那个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的酒诗仙!

哪怕一生短短六十载,但却留下无数瑰宝的谪仙人。

一诗一剑一酒壶,足以称得上是传奇的青莲居士李太白。眼下的这三个素材,足以让这位诗仙,诞生在这个世界上了。

一想到这里,公输心中已经有所决断,开始制作第一个分身。

紫金酒壶、先天剑胚和六品青莲子三件素材投入合成栏,缓缓凝聚成一个人形分身。

只不过,这个分身只是一个雏形,没有五官长相,一切都需要公输自己镌刻。

这对公输来说,不是什么难题。

心神一动,以意念为刀,开始镌刻起分身的五官。

如瀑公输的黑发垂在肩上,以一条麻绳随意绑着,剑眉星目,五官精致,略微有些懒散的眼眸。

一身简洁的麻衣,腰部右边挂着一个紫金色葫芦,左边斜挎着一柄长剑,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

一个洒脱的形象已经诞生了。

这样的形象,已经十分接近公输心中的谪仙人李太白,至少还原了九成。

稍微美中不足的,就是分身的衣物,稍微有些简朴,只是一身麻衣。

按照公输的想法,李白应该是一身黑色劲装内衬,外加一套白色长袍,既有剑客的潇洒,又有文人的温文儒雅,才是符合他心中的酒诗仙形象。

只不过,这样的服饰不是很符合现在的时代。

当今洪荒,人族刚刚迈入原始文明的时代,麻绳制作而成的麻衣刚刚诞生。

很多人族族人还以兽皮为袍,柔软的丝绸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产物。

唯有那些大法力者的修士与神魔,才能以法力幻化出华丽的道袍。

分身若是一身华服,必定会和人族格格不入。

所以,公输并没有为分身装饰衣物,而是一身麻衣。

到了这里,分身的外形就镌刻成功了。

随后,公输开始编撰分身的背景来历。

———背景编辑———

人族族地东海之滨的边缘,有一个名为李的人族部落,一千年前,部落首领的妻子有孕,怀胎百年,终于诞下一子,诞生之日,天降青莲异象,遂起名曰太白。

李太白天赋秉异,年幼便展露极高的剑道天赋,有着少年剑仙之美誉,被视为部落的骄傲,也是指定的首领接班人。

少年轻狂,意气风发,就连部落难得争取到,前往人族祖地,接受人祖教导的资格,李太白也直接拒绝,毫不在意。

然而,八百年前,李氏部落遭遇大变,大妖毒蛟袭击部落,部落首领战死,整个李氏部落被灭。

少年剑仙李太白幸存下来,但是失去了家人,失去了部落,开始变得颓废,终日酗酒为生,世人皆言,少年剑仙已废。

然,三百年前,有人曾在荒野之中,见一麻衣男子,一手持宝剑,一手拿酒壶,饮酒谈笑间,剑斩大妖毒蛟!

少年剑仙未曾颓废过,反而悟出酒剑之道,用五百年时间,剑斩仇敌,快意洒脱。

自那之后,很少有人见到那位剑仙,只是偶尔有所耳闻,某处出现过一酒一剑一仙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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