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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小说成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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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这种艺术形式,还是太超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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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这种艺术形式,还是太超前了

满身疲惫的回到自家小院。

大哥在前院锤炼肉身,用钝器捶打身体,感觉跟打铁一样,或许铜皮铁骨境就是以内气为火,以钝器为锤,将自身当成粗铁来锤炼成百炼精钢?

林歆筠则是在后院晾晒一些药材,她在巫师一道上倒是很有兴趣,也很有天赋,原本林谦还准备给她开一家医馆的,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

“二哥,你回来了?”

“今天我做了羊肉泡馍和葫芦鸡!”

在晾晒药材的林歆筠展颜一笑,笑容中带着一丝得意。

羊肉泡馍和葫芦鸡是长安特色。

她似乎已经喜欢上这种,每到一地就学会当地特色美食做法的活动了。

林谦心中也彻底放松下来,“好啊,待会儿尝尝你的手艺正不正宗!”

回到房间,进入文宫。

今天《神雕侠侣》的更新已经在太医院摸鱼的时候写完,准时上传,拯救了无数失控边缘的大乾人民。

他们还是低估了查老先生构思故事的能力,两天时间根本不够更完绝情谷剧情。

此时剧情正到了绝情谷高潮阶段,公孙止与裘千尺的爱恨情仇看得读者们牙痒痒,杨过与小龙女,公孙绿萼的爱恨情仇更是让他们牵肠挂肚,扼腕叹息……

让林谦皱眉的是,他【北海】这个小号写的《你还在我身旁》却已经石沉大海。

来到这个世界,他第一次体会到书海原本的含义。

大乾读书人亿万,作品更是数不胜数,他的第一篇传记若不是正好被韩愈看到,并拍案叫绝,这才引起了大家注意,随后一发不可收拾。

若非如此,恐怕也会跟现在这首现代诗一样,无人问津。

果然,这种艺术形式,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还是太超前了。

“不行,我得做点什么!”

林谦有些不甘心。

他选的这首诗,虽然不是什么顶级作品,却有一种现代诗独有的美感,也有韵脚,按理来说大家应该更容易接受才对。

切换到大号,在案壁上写下题目《当时只道是寻常——读‘伱还在我身旁’有感》

身为一个自媒体作者,写软文引流推广这一套自然是很熟悉的,重抄旧业,他竟然还有些激动,下笔如有神,很快便写好了一篇软文。

前世一些优秀的视频也播放量不高,好看不火,也都是因为没有流量去推而已。真正优秀的东西,一旦有流量去推,肯定能够火起来,甚至引领潮流。

林谦并没有来赏析这首诗,而是写通过这首诗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想到了当年的生活,然后讲了个当年的小故事,重点当然在这个故事!

当人们被这篇故事吸引,自然就会去看这首诗,又因为有自己抛砖引玉,大家不会一扫而过,而是会去仔细的研究,只要多点时间,即便是再普通的一句话,也能让读书人玩出梗来,这首诗自然就火了!

若是直接赏析这首诗,将所有的东西都端到读者面前,喂到他们嘴里,他们很快就会觉得索然无味,自然就不再关注了。

并且也会限制读者对这首诗的自我解读,反倒是自己给自己画了个圈,束手束脚。

……

镇国公府,镇国公林战站在书桌后,右手握着毛笔,正在练习书法,虽然是武官出身,但不打仗之后,他们也都已经意识到,笔杆子比枪杆子更好使。忽然,他心中一阵悸动,没有犹豫,心神沉浸到了文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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