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分赃
天博大律师事务所。
虽然盛家乐成功预约了区浩堃大律师的咨询服务,不过因为区浩堃需要参加律政司法律政策科的一场研讨会议,所以只安排了自己的实习生,也就是那位律师助理彭玉楼接待盛家乐,当然,计时费用仍然按照一万两千港币每小时来计算。
虽然区浩堃没有出现,但盛家乐却并没有失望,这位叫做彭玉楼的年轻律师显然已经得到区浩堃的交代,行事风格更为直接,收到盛家乐递过来的平励会资料后,直接用内部电话打给律师事务所内的行政专员。
五分钟之后,七名看起来与彭玉楼年龄,气质相仿的年轻男女精英就走进了这处会议专用室。
彭玉楼坐在会议桌主位上,向走进来的七人简单介绍了一下盛家乐和大概情况,随后把手里的资料交给他们传阅,趁几人翻阅资料时,可能为了避免盛家乐不清楚现在的情况,贴心的低声对盛家乐开口介绍道:
“这几位都是事务所内知名御用大律师的事务所律师助理,第一位是现任监警会主席的律师助理,她会帮平励会起草对香江警务处的指控,并且也会代表监警会受理指控。”
“第二位是现任医管局主席的事务所律师助理,他会起草播道医院病患自杀事件的详细调查报告,并确保院方出庭作证。”
“第三位是现任教资会主席的事务所律师助理,他会就警方前往三育书院质询学生,三育书院女生跳楼事件起草详细调查报告,并确保校方出庭作证。”
“第四位是现任律政司检控讼辩专员的事务所律师助理,他会负责把前三位的指控资料和调查报告转呈给律政司。”
“第五位是原香江高等法院原诉法庭首席法官的事务所律师助理,她会负责跟踪本宗讼案在原诉法庭的进度。”
“第六位是香江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将会受理本次案件的首席法官,之前在事务所执业时的律师助理,他会全程跟踪本案在上诉阶段的进度。”
“第七位,是英国枢密院香江司法委员会委员的事务所律师助理,他会在本案终审阶段进行加以跟踪,并在可能出现其他未知因素时,加以调整干预。”
即便盛家乐重生一世,此时都忍不住轻轻吸一口凉气。
如果按照三权分立的说法,此刻的局面,就等于现在香江司法权力机关各位大佬的代言人,就这么赤裸裸坐在自己面前。
难怪这间律师事务所百战百胜,现在的情况等于原告平励会是他们的人,被告警方监警会是他们的人,法官是他们的人,负责作证的医疗系统,教育系统是他们的人,最后一位更夸张,拥有最终决定权一锤定音的,也是他们的人。
所谓的其他未知因素,加以调整,就等于告诉盛家乐,如果两次法庭开庭审理都未能达到原告方认可,那么终审决定时,最高大法官的一锤定音,也能保证他们会让一切回到正轨。
这种阵容,不要说只是刚好借着冯傲儿这件案子的由头,从香江警务处勒索一笔赔偿金,就算是警队一哥得罪了这班人,如果被抓到把柄,或者有人肯开出天价,他们说不定都能把对方送进监狱。
等七人都看完资料之后,彭玉楼这才开口继续说道:“区爵士了解完整件案情之后,认为如果没有警方野蛮粗暴的行径,案中女生之前的学业成绩足以证明,她会拥有非常光明的未来,而她的父亲是位出色的商人,通过之前了解资料显示,他入院前资产曾达到七百万港币,而他的疾病在医院完全可以痊愈,出院后的财富可能会继续增长,但一切都因为警方的粗暴行为而彻底改变,女生名誉被破坏,遭遇退学,父亲被警方不实消息刺激,自杀身亡,所以区爵士希望,对警务处的索赔金额为一千六百万港币,用来补偿这对父女,对这个数字,各位有什么提议?”
“之前最高记录为一千七百万港币,父女两人不慎死于警方与劫匪的交火,我个人觉得数额定在一千两百万即可。”原诉法庭法官的代理人第一个开口说道。
上诉法庭法官的代理人紧随其后:“我认为一千两百万数额太低,那位女生过往成绩能表明,她本可以拥有不可限量的成就,这一点是无价的,我提议一千七百万,追平之前对警务处索赔记录。”
“从监警会今年收到的指控案例及投诉警察课受理赔偿数据来看,警务处今年赔偿金额已经达到七百万,主要是因为今年股市暴跌,加之警务人员态度欠佳,行动不力,引发一些不理智市民的自杀,他杀,械劫等事件,我认为索赔金额过高会引起警务处方面反弹,我同意一千两百万。”第三个开口的,则是监警会主席的律师助理。
教资会主席的律师助理环视几名同伴,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教资会今年的数据资料显示,大多数中学生家长对现有的大学录取率表示不满,认为录取率过低,本宗案例过高的索赔金额可能会让教资会方面承受压力,我同意一千两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