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模糊的记忆里,那个白白嫩嫩的孩子,有一双好看的眼睛,水汪汪的。他坐在桌案前,乖巧的看着书,见到陈望书,会装成小大人一样行礼,软糯糯的唤上一句阿姐。
李氏信了将他当做女孩儿好养活,时常给他梳着两个包包头,上头还攒着小珠子。她甚至回想起来,在那时候,李氏唤小弟,不是唤他长歌。
而总是叫他平安。
不是小名,也不是字号,不过是一个母亲,最为朴素的心愿罢了。
陈望书没有办法想象,当初李氏是怎么舍得,叫陈清谏将小弟抱进宫去,换得太子一条命来的。她不敢想,也不愿意去想。
“还有你,你因为背叛官家,同平王走了一道,心怀内疚。你若是内疚,把自己的脑壳割了,献给官家,亦或者忍辱负重,护着小太子一辈子,那我敬你是英雄。”
陈望书说着,更加愤怒起来。
不是她这个偏心眼子,陈长歌于她而言,这是记忆中一个可爱的小孩子;可是颜玦不一样,颜玦是同她朝夕相处之人。
她亲眼所见,颜玦被人追杀,身上全是血的样子。
若是他真是太子,该受着这些,也就罢了,现在知晓,他不过是替人受过,简直令人难受至极。
“那时候颜玦才几岁,你对得起女郎中么?她拼了命也要生下来的孩子,唯一的一个孩子,你就把他推出挡箭。任由他生活在刀山火海中,不闻不问。”
“我不信你不知晓,夫人欺负他,临安的人都嘲笑于他,刺杀他的人,比过江的鲫鱼还要多。他只能够靠装疯卖傻的,平安长大。”
“他能活到今日,还没有长成一棵歪脖子的树,纯粹是女郎中在天之灵庇佑。”
陈望书说到这里,声音弱了下来。
在书中,一辈子都水深火热的颜玦,最后也没有讨到好,年纪轻轻的,便早早的去了,成了男主角的踏脚石。
她简直为他觉得,太不值得了。
扈国公愧疚的低下了头,过了好一会儿,方才苦笑道:“我这一辈子,都在做错事。就在我允许林十一在玦儿身边的时候,我就又错了一回。”
“玦儿,我对不住你,我实在是没有什么脸,见你阿娘。我只能够暗中……”
“我……”
他说着,有些语塞,屋子里的气氛,一下子凝固了下来。
陈望书伸出手来,在桌子底下,握住了颜玦的手。
颜玦微微一笑,反倒安抚起她来。
陈望书鼻头一酸,手握得更紧了些,“旁的不说,你想过没有。林十一迟早有一日,要回到太子身边去,那么,你们原本打算,将颜玦置于何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