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酸黄瓜就够酸了,再配上酸甜口的千岛沙拉酱,这双倍的酸爽属实是卡特不能承受的美味。
“有你说得这么夸张吗?”
看着卡特那夸张的反应,崔法利嘟囔着接过卡特手里还剩下大半截的肉卷。也不嫌弃,直接就往口里塞去
“也还好啊,确实有一点偏酸了,但没有你说得那么夸张吧?”
嚼着野猪肉卷,崔法利一边品味,一边点评道。
“千岛酱没办法,到时候你换成白沙拉酱好了,主要是这个酸黄瓜比较贵,平时我们都不买的。都是用千岛酱代替酸黄瓜的味道.这个味有点重叠了,你说得有道理。我应该换沙拉酱,然后把芝士换成蒙特利的。这样味道应该就刚好了!”“瞧你说得.最近真有这么困难?连黄瓜都买不起了?你那叶子生意.”
听着崔法利那啧啧有声的点评,卡特不好发表什么关于味道上的言论。在美国生活快一年了,卡特也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口味其实完全不具备代表性。
比如卡特前世爱吃辣,这个习惯在思维里带到今天,就是会让珍妮慢慢尝试将番茄炖牛腩改成辣椒洋葱什么的炖。即能满足自己想吃辣的心,又能压住自己不喜的腥膻味。
可偏偏,卡特发现,珍妮换了做法后的炖牛腩,几乎每次都只有自己吃得津津有味。梅丽丝和珍妮都吃得不多,开始卡特还以为是她们要保持身材。可时间久了以后,卡特发现。每当做番茄炖牛腩时,她们的饭量就会猛得往上一提。
当初注意到这一点时,卡特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口味在美国是属于略微奇葩的范畴的。并在大致观察中,还有刚刚崔法利的反应中,卡特大概能猜到,美国的大众口味应该是有些偏酸甜口的。另外腥膻味,绝大部分美国人也是不怕的,甚至有些喜欢这种味道。
正如刚刚肉卷里那块没有刷烤肉酱的野猪肉,涮上酸甜口的酱,完全压不住那股肉腥味。可偏偏现在崔法利吃得倍香儿~
两人还没走出厨房呢,一块肉卷三下五除二就进了崔法利的肚子。
“现在不是实在瘾上来了,谁舍得买啊?买也是买一丁点,算是让自己不那么难受就完了。像这种时候,买叶子多的只可能有两种人。”
吞下肉卷,崔法利满足地抓起身边的啤酒灌了一口后,慢悠悠地说道。
“一种是有钱人,另一种是想死的人。很遗憾,道格拉斯目前这两种人都不多”
想死的人,大概就是坚持不下去了,最后让自己快乐一波,然后上路的人。卡特开始还有些奇怪,卖叶子的还能没钱?可听崔法利这么一说,卡特也只能上前拍拍对方的肩头:
“再坚持两年吧!对了,你觉得玉米饼,受众怎么样呢?这东西我看平时最多就是偶尔有人吃一吃,甚至北边连吃这个的都少了。用它和汉堡竞争能有竞争力吗?”
“竞争力都是相对的!来,喝酒!”
拧起地上一瓶啤酒递给卡特,崔法利浅浅地抿了一口。看样子,现在崔法利他们连啤酒自由都已经很难做到了.
“如果是平时,这玉米饼肯定比不过松软的小麦面包。但现在是什么环境啊?便宜,能吃饱是根本,味道那些反而都是次要的。”
“是第二步才需要考虑的!北边的老爷们不知道,反正在我们南边,据我在韦克罗斯,瓦尔多斯塔那边看到的情况来说,现在超市的玉米面粉都卖得好了不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