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晴答应一声,赶紧去拿纸笔。
只可惜,等她拿过来的时候,下面的战士早就不唱了。
“万胜!万胜!西征军必胜!”
“万胜!万胜!大帅万胜!”
突然,那些骄傲的战士们都兴奋起来了,脸上都带着狂热和崇拜,纷纷高呼着。
“万胜!万胜!西征军必胜!”
“万胜!万胜!大帅万胜!”
周围的老百姓,也都跟着大喊着,喊声震天,直冲云霄。
秋晴的耳朵,嗡嗡直响。
只见,一个年轻人骑着高头大马,穿着灰色的军装。
只不过,他的灰色军装跟士兵们的军装略有不同,身上和帽子上都挂满了各种华丽的丝带,威风凛凛。
“将士们辛苦了!”
赵诚抬手,朝着战士们敬了一个礼。
唰!
一时间,整条街犹如洪流一般,所有战士同时甩胳膊,右臂举起,手掌平举在眉梢上。
“听赵大帅的话!跟着赵大帅走!”
所有将士同声怒吼着。
“祝你们西征顺利,拿下林丹汗,早日凯旋。”赵诚道。
“万胜!万胜!”
“赵大帅万胜!征讨军万胜!西征军万胜!”
所有战士都是齐声怒吼,整个强地,在这一刻仿佛都陷入沸腾之中一般。
乐安公主站在窗边,看得心跳加速。
“这些士兵,似乎都很崇拜赵大帅!”
乐安公主看到过御林军在皇兄面前,虽然会跪拜,但是,表情中只有畏惧,谈不上什么崇拜。
而这些士卒,他们虽然没有向赵大帅下跪,但是,他们的表情中分明满是狂热。
“赵大帅好年轻啊,殿下!”秋晴有些发痴了。
“不要这么没出息!”乐安公主伸手,在秋晴的脑袋上敲了一下。
不过,她自己也是忍不住心跳加速。
赵大帅真的是好年轻啊!很干练的样子。而且,这么远远看去,似乎也很帅气。
“不是啊,赵大帅真的好年轻啊!难怪人们都说,大帅是天上菩萨下凡,来解救世人苦难的。我看,这肯定是真的,要不然,他这么年轻,怎么能做出这么多事情来?就连内阁那么多老头,也办不好的事情,赵大帅轻松就给解决了。”秋晴快要成了赵诚的脑残粉了。
乐安公主哭笑不得。
紧接着,她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如果赵大帅是天上菩萨下凡,来解救世人苦难的话,那她的皇兄算什么?
强地这里,显然都是只知道赵大帅,而没人知道她的皇兄。
甚至大家在言语之间,都是完全不拿朝廷,不拿皇帝当做一回事。
乐安公主生在皇家,虽然说,大明祖训,就连王爷们也都是不参政的。
但乐安公主这个女儿之身,反倒沾了些便宜。因为她没有争夺皇位的资格,所以,父兄们对她都是不设防的,很多话在说的时候都不避讳她。
乐安公主耳濡目染之下,知道的自然比普通人要多得多,比普通人也更有见识一些。
她看得出来,强地军民上下,可以说反迹已明。
将来,这个赵大帅很可能会成为皇兄的对手。
对手如此得民心,对皇兄来说,可不是好事啊!
……
“赵诚,竟然如此深得军心民心?”
曹变蛟混在街边的人群之中,看着这一幕,心里的震撼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他带兵打仗,对军心的重要性,简直是太清楚了。
这些士兵们在看到赵诚的时候,都是如此地狂热。
这是每一个将帅,都梦寐以求的事情。
这支西征军,足足五千人之多。
其中一千人装备的,是李氏步枪;其他人装备的,都是强地新生产出来的新款线膛枪。
这款枪,被赵诚命名为米-2步枪。
米-2步枪使用强地生产的米涅子弹,威力不如李氏步枪,但在曹变蛟看来,已经堪称神器。
曹变蛟身为带兵将领,对武器自然是最感兴趣的。
他发现,在桑干河沿岸,有一座座的水力工厂,昼夜不息,不断打造着新款武器。
每到晚上,工厂里灯火通明,灯光把半边天都给映亮了;光影倒映在河水里,绚烂无比。
曹变蛟从来没有见识过这样的美景。
“这天下,恐怕迟早会为赵氏所有啊!”曹变蛟感慨一声,眉头紧紧皱起。
但是,看着周围举着红色旗子的人群,每个都穿着光鲜亮丽,脸上带着笑容……曹变蛟的心又有些复杂。
强地的百姓,竟然人人都能吃饱饭,穿新衣!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的话,他是打死也不敢相信,这世上竟然会有这种地方。
就连传说中的大同世界,也比不上这里啊!
这些年来,天灾连年,就连地主富户,都才勉强吃饱饭而已。
这个吃饱的标准,是一天两顿饭,顿顿吃杂面。
而强地的人,竟然每天都是三顿饭,白面米饭随便吃,时不时还能吃上肉。
曹变蛟亲眼看到有“街道办”的人,用背篓背着小猪仔,送给一些家里有困难的百姓,鼓励他们养猪,养牛……
朝廷也有马政。
但朝廷的马政,是让老百姓免费给养马,如果不小心养死了,还要赔偿。
本来挺好的马政,结果成了暴政。
因为马政一事,导致很多农民和小地主家里破产,最终只能卖掉土地,去赔偿不小心养死,或者没能按时繁衍的马匹。
而在卖地的过程中,他们又遭到士绅的趁机盘剥,土地卖得很廉价。
失去土地的农民和小地主,却依旧要给朝廷养马。
很多人无路可走,只能沦落为流贼。
流贼剿之不尽,是有原因的。
而强地街道办,在这方面做得很好,他们直接把猪仔和小牛犊子送给老百姓。老百姓可以养大了卖肉,也可以养大了繁殖幼崽。
这看似跟朝廷马政相似的政策,就因为这一点差异,成了造福百姓的良策。
强地农民家里养猪、养牛的人特别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