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时代?”周爱国和陈三军眼神变得迷茫,只有周爱玲眼神闪着光彩。
“对,大时代。”沈川抽了口烟,“大国和军儿不是一直想组个乐队玩吗?现在有钱了,我们可以弄了。”周爱国和陈三军一愣,紧接着激动的一声大吼,“二哥,你说真的?”
沈川笑了:“当然是真的。”说完看向周爱玲,“小鼠姐,有没有兴趣一起玩?”
他毫不怀疑周家姐弟在音乐上的天赋,完全遗传自他们的母亲。
周妈妈叫乔金梅,是莱清县有名的金嗓子,最早的时候在玻璃厂后勤工作,有什么活动,周妈妈的独唱是必备曲目。后来被县文工团团长看中,调去了县文工团。
而沈川跟周家是邻居,三个人小时候整天在一起,经常跑到文工团玩。他跟周爱国的吉他就是在文工团学的,而周爱玲对什么都有兴趣。钢琴、二胡、架子鼓,什么都学过。即使考上了市师专,也是读的音乐系,毕业在市里一个重点小学当了音乐老师。
周爱玲歪着头,笑眯眯的看着沈川:“你是真心的邀请我吗?”
沈川一笑,烟雾在嘴里冒出来:“我是真心邀请,但你这个音乐才女,工作才几年就辞职,周叔和乔婶不得把你的腿打断?”
这个年代,对于铁饭碗看得比命还重要。何况周爱玲还是教师,这么体面的工作,居然辞职玩儿什么乐队,家里长辈要是同意才怪了。
周爱国说道:“你不用想了,爸妈肯定不会同意的。”
“要你管!”周爱玲眼睛一瞪,伸手抄起周爱国放在炕沿上的醋,“醋我拿走了,你们赶紧去买酒,我马上就回来。”
“我去买酒!”陈三军紧跟着周爱玲跑了出去。
周爱国拿着一摞钞票,笑得眼睛都没了;“二哥,明天我们就去市里买乐器。”
沈川把烟头扔在地上踩了一脚,摇头说道:“不行,这些钱暂时还不能动。”
“啊?”周爱国张着嘴,“为什么?”
沈川说道:“有大用。”
“那什么时候能买?”周爱国问道。
沈川说道:“过完年吧,六七月份。”
周爱国有些失望的说道:“还得等半年多啊。”
沈川笑了:“要是没有这些钱,可能要等一辈子。”
周爱国挠了挠脑袋,傻笑一声:“也对!”说完看着沈川,眼睛贼亮贼亮的,“二哥,把你那首歌的谱子弄出来,我们去文工团借乐器借场地排练,就凭那首歌的质量,我们肯定会一鸣惊人。”
沈川仰身躺在炕里的一个行李卷上,感受着火炕的温度,舒服的呻吟一声:“那首歌,并不适合你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