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戴着斗笠,遮住面容,王天冬没能看到王小姐模样,但想来不会差。
毕竟,王先生这么有钱,不论娶妻还是纳妾,又岂会要一个丑妇,若是母亲貌美,生的女儿自然也不差。
越想越是欣喜,王天冬当即跟了进去。车夫在外等候,如那晚说的那样,王小姐此时身旁只有小丫鬟,主仆二人径直来到大殿。
巨大的观音像前,王小姐将斗笠摘了,递给旁边小丫鬟。盈盈在蒲团上跪下,双手合十一脸虔诚,口中不知叨念着什么。
“也还可以。”
王天冬已经跟过来,此时终于看到王小姐真容,却是有些许失望。
王小姐母亲自然是好看的,可惜王小姐长得过于像她的父亲了。
不过紧接着,王天冬便收起这个想法。
他之所以想娶王小姐,是看中了王家资产,王小姐相貌如何又有什么关系。
只要他得到王家资产,日后再纳两房美妾就是了。
紧接着,径直走到王小姐身边,假装也是拜佛的样子,却是故意将一张纸从袖口中掉出,径直落到王小姐脚下。
王小姐看到,下意识捡起,上面竟写着一首诗: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
纤纤擢素手,札扎弄机杼。
……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好一句脉脉不得语。”
心中默读一遍,王小姐不禁一声轻叹。
接着转向王天冬,将诗词奉还。
“先生,您的东西掉了。”
“这是我近来新作的一首诗,差点遗落,真是多谢小姐。”
王天冬一副煞有其事模样,眼睛却看着王小姐。
这首《迢迢牵牛星》自然不是他所做,但他猜想,王小姐之前并未读过这首诗。
毕竟年代久远,再者,王天冬早就向小丫鬟打听过,王小姐虽喜好诗词,但王先生对此管束颇严,她闺房中也只有一本唐代的诗集。
就算王小姐知晓这首诗,也无妨,王天冬早就想好说辞搪塞。
总之,投其所好。
既然王小姐喜欢诗词,他便奉上一首诗词。
而且是写男女之爱的情诗。
哪个少女不怀春,王小姐二八年华,对此又岂能毫无心思?
实际上,王天冬原本也想过自己作一首,但短短两日,并未得到什么好句。
正所谓妙手偶得之,诗词这种东西,需得有感而发,临场做题就已经落了下乘。
而且王天冬自认,他精力都在经济文章,本就没多大心思于诗词。
“小姐方才说这是首写得好。”
王天冬面带笑容,柔声说道。
“莫非小姐也懂诗?”
“小女子哪懂的诗词,只是喜欢罢了。”
“呵呵,小姐过谦了,天下的事情,哪个不是由喜欢开始。”
“先生此言甚妙,我还是头一次听说。”
王小姐莞尔一笑,又是将诗词递过来。
“物归原主。”
“不不不。”
王天冬连连摆手,又是笑笑说道。
“良禽择木而栖,诗词也是一样,只有在喜欢它的人手里,才有价值。既然小姐喜欢这首诗,那便赠与小姐吧。”
“这怎么能行!我岂能留你的东西!”
王小姐微微睁大眼睛,面露惊色。
男女私相会赠,本就不合礼仪规矩,更何况是这种描写男女情爱的诗词!
“有何不可?”
王天冬却是一本正经,巧舌如簧说道。
“这首诗虽是我作的,但已然遗落,小姐自地上拾起,便是你捡的,如何留不得?”
“这……”
一通歪理邪说,弄得王小姐有些糊涂。
关键是,她确实很喜欢这首诗词。
略微沉吟,并没说话,将这首诗收到袖管之中。
紧接着转身,向殿外走去。
见王小姐收了他的诗,王天冬内心雀跃不已。
虽不是定情之物,但作为情诗,也有三分意思。王小姐既收了,就说明他们之间有戏!
“小姐!”
想到这里,王天冬快步赶上去,故意从旁边经过,小声说一句。
“拜佛讲究心诚则灵,莫要忘了过几日来还愿。”
“这是自然。”
王小姐低声说一句,从小丫鬟手中接过斗笠戴上,并不看旁边王天冬。
王天冬却并没有离开,又追问一句。
“那小姐何时来还愿。”
“愿望何时成真,我又岂能知晓,既然如此,又岂知何时还愿。”
王小姐笑笑,又是轻声说一句。
“若是有缘,自然还会再见。”
“有缘再见……”
望着王小姐急促小碎步离开的背影,王天冬心中又是一阵激动。
片刻之后回过神,嘴角泛起一抹轻笑。
什么有缘再见,他从不相信什么缘分之类,他只相信事在人为!
不过,若是能够再见王小姐,此事便成了大半。
至于怎么见到,其实也简单。
别人不知道王小姐还愿时间,她的贴身丫鬟能不知道吗?
只是,那小丫鬟极为奸猾,想要从她口中得到消息,只怕又要出点血。
“吝啬这几两银子,又怎么成得了大事!”
仅剩下十来两积蓄,但想到娶了王小姐的种种好处,王天冬便下定决心。
接着转身,在观音像前也拜了拜。
挺直上身深吸一口气,站起离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