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来得快,去得也快,蹲在地上的十一也忽然停止了哭泣,她擤了擤鼻子,仍还有些抽泣:“暴雨过后,太阳就会出来的。”
彼时,十一十八岁,顾连城二十三岁,他仅仅比她大五岁,但他身上的老成感,却不是同龄人可比的。
因为自小的生活环境的缘故,他生性淡泊,不喜言谈,甚至喜怒不形于色,对有的人来说,他就是一个过于冷淡的人,有着那个年纪不该有的成熟稳重。
那时候的顾连城所看见的方十一,就是一个还未经过社会的锤炼,还没有褪去青涩,浑身仍散发着青春气息的小丫头。
她笑一笑,会让他觉得比阳光还灿烂。
他朝她伸过去手,想要扶她起来,但十一并没有把手递过去。
记忆里,那是一双很好看很干净的手,十一不想把他的手给弄脏了。
但她自己站起来时脚有点麻,踉跄了一下。
顾连城丢了伞,上前把她扶住。
“谢谢你,我没事了。但是……把你衣服都弄脏了。”十一看着他被弄湿了的白衬衫,感觉非常不好意思。
“我送你回市区吧。”
一路上,十一都坐得离顾连城很远,她几乎是贴在门上,也不怎么敢说话。
这辆车看起来很贵,车里的一切都价值不菲的样子。
看着被她踩在脚下的白色毛毯,她眼里尽是抱歉。
她踩过泥泞路的鞋子再踩在这干干净净的毛毯上,还有她坐着的座位,身上的雨水仍在不停地滴落着。
十一如坐针毡,低着头说:“先生,对不起,弄脏你的车了,你还是放我下去吧,我自己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