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狗看着手底下这几个前任勇毅军探马,跟个大爷似的坐在垫子上,让人伺候得舒舒服服,甚至还有漂亮的小娘子拧了尚有些烫手的帕子,送过来给他们擦脸,不由笑道:“哎,咱们现在果然也是金贵人了。”
以前在军中,老狗老觉得他们这些士卒连个牲口都不如。
牲口们还能得将官一分照顾,他们就是死了,连尸骨都不一定有地方去掩埋。
可现在离了勇毅军,跟了三娘子,他竟有些怀念起军中的那些旧人,旧事来。
或许自己的日子好过了,那些曾经有过的怨怼,曾经经历过的苦难,都变得不算什么,甚至曾经特别讨厌的人,竟也觉得,这些人似乎也没有他想象得那么坏。
袍泽之情,不敢说比山高,比海深,到底还能算得上情谊深厚。
一行人收拾干净,人人都喝了碗粥,老狗还让人切了好些羊肉,涂上酱料加上辣椒酱,一起卷在饼里,痛痛快快地吃得额头冒出一层细汗,又灌了两碗汤,这才过来回话。
“这孩子确实是大河村人,叫柳招娣,她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弟弟。”
“招娣口中的李娘子,其实并不姓李,她姓萧,父亲是江南人,只她自幼随母亲回了李家,外面人总习惯喊她李娘子,村民也便这般称呼,因着不见李娘子反驳,也就这般叫了起来。”
“这位萧娘子是大河村王大彪的媳妇,王家在大河村也算是大姓,不过就是个土财主,祖辈里没出过什么能人,按理说是绝对娶不到李家的小姐,萧娘子虽只是李家的表小姐,可也是自小在李家长大,早年未出阁时,也曾被她祖母戏称为闺阁状元,是说她在李家所有女孩子里是最出众的一个。”
“不过王大彪的爹,以前经常到山里打猎,有一回打猎的时候恰好救了萧娘子的大舅舅,她大舅舅同老王头喝酒喝得上了头,就许诺把自己的一个女儿,许配给老王头的一个儿子。”
“此事只是个酒后的玩笑话,谁也没当真。不曾想那王大彪自去县城送货,意外见了萧娘子一面,竟然厚着脸皮登门,非说自己就是李家的女婿,当初李大郎和他爹结的亲,那是一通闹,闹得人尽皆知,偏李大郎这些年为了表示自己并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没少正儿八经地给王大彪他爹送礼,这到闹得是骑虎难下。
“李大郎膝下有三个儿子,只有一个闺女,李大郎心里是左右为难,这时王大彪就道,都说李大郎疼爱妹妹的女儿,比自己女儿更甚,想必也是把外甥女当女儿的,既然都是女儿,自然一般无二,没有姐姐未出嫁,妹妹先嫁人的道理,我的未婚妻,自该是姐姐。”
众人:“……”
老狗绘声绘色地这么一描述,秋丽登时就炸了,恨不能现在就冲过去把王大彪给撕个稀巴烂。
“那个李大郎,便当真就这般嫁了外甥女?”
李大郎比王大彪还要可恶!
老狗叹了口气,示意手底下的人自己来说。
旁边黑瘦的小子沉默半晌,小声道:“小外人都说是萧娘子看中了那王大彪,李家小娘子友爱姐妹,于是才主动避让……”
“我呸!”
秋丽狂怒,“当世人都是傻瓜!?”
世人自然不傻,可芸芸众生,会装傻充愣的占了多半。
“小的借机灌醉了李家的门房,他也不知详情,只知王大彪求婚的第二个月,萧娘子的母亲忽得了重病,都病得起不来身,李大郎四处求医问药都不管用,直到萧娘子嫁人冲喜,这才好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