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8日。
是夜,月朗星疏,几声诡异的鸦鸣响彻天幕,何曦咽了咽口水,将手中的枪握得更紧了些,枪口直直地对着前方的任焰。
任焰举起双手,无所谓地挑衅道:“来啊,何警官,开枪,开枪打死我,好替明媚报仇啊。”
何曦没有回应他,风依旧吹着,树叶零零散散在掉落。
任焰露出一个讥讽的笑:“来吧,逮捕我吧,正义的何警官,让我接受法律的制裁。”
他将双手伸到面前,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只是可惜了,明媚死的时候,刚满18岁,正是大好的青春年华……”
“别说了!我让你别说了!”
何曦握枪的手微微颤抖,她睁大双眼,眼中的红血丝愈发明显,她怒吼:“你真以为我不敢杀你吗?”
任焰敞开胸怀,指着自己的心脏位置,笑嘻嘻地说道:“来吧何警官,朝这里开枪,就像当年我把匕首刺进她的心脏一样,也把子弹射入我的心脏吧。”
何曦红了眼,咬着后槽牙扣动了扳机。
“砰——”
一颗子弹从枪口窜了出来,在月光下泛着银辉,犹如流星划过天际那般璀璨。
周围的场景却迅速变幻,眼前的任焰突然变成了明媚的模样,眼看着子弹就要射入明媚的心脏,何曦大呼:“不——”
再然后,何曦从书房的书桌上醒来。
她大口大口地呼吸着,从书桌上抽了一张纸擦着额间细密的汗水。
作为南州市公安局缉毒队的民警,何曦前两天刚了结了一桩大案,被批准了一周假期。
何曦将纸巾扔进一旁的垃圾桶里,面无表情地拿起了桌上的玻璃相框,柔和的灯光打在上面,凄冷又温馨。
玻璃相框里的女生是明媚。
何曦记得,那是学校八十周年校庆,学校特意在大礼堂举办了晚会,明媚有一个独唱节目,她化着精致的妆容,穿着红色露肩蓬蓬礼服,衬得肌肤嫩白如雪。她脖颈细长、体态优雅,站立在舞台的聚光灯下,像是一位高贵的公主,神圣不容侵犯。
明媚演唱完毕,台下即刻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而后她提着裙摆缓缓走下台,动作轻盈,气质舒娴,没了聚光灯跟随的她更显神秘典雅。
何曦觉得这幅场景好看得过分,趁着礼堂里灯光昏暗,便举起手机想偷偷拍下这道亮丽的风景,没想到明媚走上过道台阶,侧过头,刚好就看见了何曦的动作,于是她便很配合地站立在原处,一动不动、目不转睛地注视着镜头,莞尔一笑,眉目清明。
这个笑容,何曦从18岁记到了28岁。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初学苏轼这首词时,何曦才初二,年少无知,只觉得有些凄美,并不能深切体会其中情绪,如今读起,真是字字泣血椎心。
她把相框放回到书架上,从抽屉里取出一个透明正方体形状的玻璃瓶,从玻璃瓶里取出一个红色的千纸鹤。
这个千纸鹤是高三毕业晚会上,明媚亲手送的。
她说:“何曦,你知道千纸鹤的寓意吗?它代表着美好的祝愿,我把我最喜欢的红色送给你,祝你平安喜乐、前程似锦。”
她说:“何曦,我一直在等你道歉。”
她说:“何曦,虽然你没有道歉,但是我原谅你了。”
她说:“何曦,我们和好吧。”
何曦将这只千纸鹤视若珍宝,生怕把它弄坏了,连夜买了玻璃瓶来放置,隔着玻璃瓶看上一眼,便就心满意足了。
早知那日是永别的话,她的视线一定不会从明媚身上离开。
“喵——”
一声猫叫将她拉回了现实。
何曦低下头,一只胖胖的狸猫在用脑袋蹭着她的小腿,满脸享受的模样。
这只狸猫原本是小区里的流浪猫,有次受了很重的伤,几乎丧命,何曦将它救了下来,带回家养着,取名为“小狸”。
可她也是个大忙人,要是遇上大案要案,长时间不回家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她就把备用钥匙交给邻居姜婆婆,拜托她时常来喂喂猫。
看起来姜婆婆将小狸照料得很不错,小狸比刚来时还胖了一圈。
何曦将千纸鹤放在桌上,伸出右手摸了摸小狸的脑袋,这时,手机铃声响了。
她接起:“喂。”
“何曦,好久不见。”
这是……温婉的声音?何曦有些始料未及,自明媚去世后,温婉便出了国,再无音讯。没想到十年之后,她竟然主动联系她。
“你是……温婉?”何曦忍不住想确认一遍。
“是我。我昨天刚回国。”温婉停了一会,然后说,“出来喝杯咖啡?”
不等何曦回答,她又继续说:“我在你家附近的绿星咖啡厅等你。”
十几分钟后,何曦赶到了绿星咖啡厅。
温婉坐在落地窗边,长发披肩,侧过头看着窗外的行人,一举一动早已不似当年那大大咧咧的性格,变得温婉淑贤。
何曦走到她对面的位置坐下,道了一声“好久不见”。
温婉转过头来,招呼了服务员,为何曦点了一杯招牌咖啡,然后微笑着说:“怎么不去参加婚礼呢?我在阳光大酒店门口等了你好久,你都没有出现。”
原来当年的结婚请柬是温婉制作的,何曦淡然一笑:“别开玩笑了,都是假的。”
温婉冷哼一声:“你瞧瞧,你分明也知道是假的,明媚已经死了十年了,何曦,人是要向前看的!”
何曦没有直面这个问题,而是问:“回国后打算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得过且过呗。”温婉端起咖啡抿了一口,“我在国外时,听说你报考了警校,现在在哪里执行正义呢?”
“读警校也不一定要当警察,不过随便谋个生计罢了。”
温婉盯着何曦的眼睛,询问道:“缉毒警?”
见何曦迟疑了一下,她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我就知道。你不要命我也不会拦着你,要不是看在同学一场的份上,我压根都不想来见你。可是我没想到,那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跟以前一样,自卑懦弱,总一味地逃避!干什么都是躲躲藏藏的!”
何曦沉默不语。
温婉又继续恨铁不成钢地说道:“你都二十八了,却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你敢说不是因为明媚吗?你敢对天发誓说你已经不喜欢明媚了吗?你敢吗?”
当然不敢。
何曦无言以对,继续缄口不语。
高二,明媚刚转到班上来的时候,她是如此自信,如此明媚,她身上所有的品质,都是那时的何曦不曾拥有又无比渴望的,何曦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无法自拔地喜欢上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