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幸福总是短暂的。那些个被三兄弟转化成的血族们,经历了百年的自我成长,也变得强悍起来。并且冥冥之中,受到了血脉的指引。开始情不自禁的,逐个加入到寻找圣女的队伍里。
或许在某地某时,他们中有人有幸与圣女擦肩而过,或是有了一面之缘。在那之后,他们将再也不愿离开,也不能离开。
圣女成了整个血族,纷纷追逐的爱侣。随着时间的推延,事情也逐渐朝着不可收拾的方向发展着。
先是,被女人爱着和接纳了的血族始祖三兄弟。他们竟然被他们所转化的血族后代们,一个个杀死了。这才只是厄运的开始。
无论圣女被谁夺走,藏起来日夜宠爱,那个血族很快就会被下一个更为强大的同类找到,杀死。他们以爱为名,以武力为工具,世世代代的为争夺圣女的爱,而混战着。
终于,不知过了几个世纪。“躲起来,远离他们。”女人封印了她自己。她亲手放光了体内,曾经使她复生的三兄弟的心头血,封印了她自己身上,可以号令所有血族飞蛾扑火的独一无二的‘气味’。
“圣女!!”班夫惊恐的声音,从身后的直升飞机里响起。
我竟从百米高空跳了下来,没有降落伞。我想即使是可以长生不老的血族,应该也无法与大自然的法则对抗。从这么高跳下去,一定会摔得四分五裂吧。这种死法,实在有些难看。我无奈的叹气。
五百年前的我,曾经努力过了一次。以封印自己的记忆和能力的方式,躲起来,远离他们。
只可惜,还是失败了。
我不愿看到,同类们连绵不断的无休止混战。可笑可悲的是,这种混战还是因为我,为了争夺我而战。
和大部分的神仙剧情一样。面对天下苍生,我选择了牺牲自己,幸福千万家。
身体好轻,又好重。可能到了地心引力的加速度阶段,我半眯着眼,看着那片血红的战场好像静止了。
血族们怔怔的站着,狼族们也化回了人的模样。从他们中间,我看见了凌夜。他看起来好像长大了一些。在另一支军队里,我还看见了曾经的血奴祁逊,他脸色煞白,身子抖得厉害。
还有吉多,他还是曾经的模样,两千年前的模样。很高兴三兄弟复活了,或许是因为我放光了他们给我的心头血。因果循环,得以使他们再次复活。
还有谁。我已经看不清楚了。阳光好晒。我想可能自己已经被晒成了灰。
真好。成为血族,不是我自己决定的。而成为灰尘,是。
<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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