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系列程序走完后,控方开始向黄天宇提问。
“请问,被告,在1998年,也就是今年,7月4号,上午11点至11点30分,你在哪里,在干嘛?”
“当天,我从家里出门,准备去地震局边上的小河钓鱼,在那里看到有几个人在骚扰一个小女孩,然后就看到这个小女孩边说让他们别追了边威胁他们再追就跳河了,然后他们还在追,所以女孩最后跳河了,接着我也下水救这个小女孩。”
“请问,你和小女孩之前认识吗?”
“不认识,应该不是和我一个学校的。从来没遇到过。”
“请问,你和现在在被告席,坐你边上的两个人认识吗?”
“不认识。”
“请问,你所说的钓鱼,是计划好的还是临时起意?”
“因为马上中考了,复习的太累,我就想钓鱼放松下。”
“被告,请看大屏幕,现在所放的视频中,是不是你?”
“是我”
“视频中可以看到,你一开始用钓鱼竿在试图搭救小女孩。”
“异议!”突然被告律师提出了质疑。“视频中,那个小女孩明显非常抗拒被告的施救,我们可以认为,是有一定的前因后果的。”
闻言,陪审团中有好几个人都点头,表示认可这个提议。并低头写着什么。
“不是这样的,”黄天宇也表达了自己的异议,:“当时我用钓鱼竿拉她的时候,对方可能呛水了,手忙脚乱之下,把我也拉了下去。”
“异议,被告所说的话中,自己也承认有可能,也说明,也有可能是蓄意的行为。”对于被告律师如此反常的这样诋毁被告,法官也熟视无睹。
“我真的是想用钓鱼竿,想搭救这个女孩的。”黄天宇委屈地说道。
“既然你想救这个小女孩,那么请问,你下水后,为什么这个被救的女孩会不停地拉扯你,现在视频表明,非常抗拒你的营救。”辩方律师又说道。
“当时水底石头很滑,加上水草缠住了双脚,我们都有点惊慌。。。。。。”黄天宇辩解道。
原来那段被王所长删除的视频,最终还是被有关部门硬盘恢复了。
辩方律师又打断了黄天宇的辩解,:“这只是你的一面之词,没人证,物证支持。”
现场的情形对黄天宇越来越不利起来。
旁听者不少人,也焦虑不安起来,有黄天宇的班主任,李倩倩的父亲,还有一些原本就支持黄天宇的群众。
而大多数都很兴奋,包括网上的很多键盘侠,正在看直播的观众,站在周志飞这里的人等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