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头火辣辣的烤着,一连七天吃、喝、拉、撒、睡都在马车上,我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了。七天,要搁在现代大半个中国都走遍了。可就在我做了哪个错误的决定后,在马车上一连颠簸了整整七日了,别说城市了,连个鸟都没有,我都不禁要怀疑我们是不是走进了什么迷宫一直在绕圈子啊!否则怎么会连一个路人甲都没遇见过。
“小姐,不要叹气了,还是先来吃饭吧!”小绿在路边的草地上铺了布巾,颇有点儿现代野餐的味道。可是一看那上面摆的干馒头,干肉我就想吐,这些天来硬生生把珠圆玉润的我给饿的缩了水。再这样下去,还没回去我就直接去见阎罗王了。一屁股坐在地上,看着那条没有尽头的路我再度感叹到,失策啊!什么笨马儿呀,拉我到这鸟不生蛋的鬼地方,前不着村儿,后不着店儿的。诶,等等,那路中间的黑点儿是什么,好像在移动,快速移动,越来越近。我感觉我的每一个细胞都醒过来了,是人,是人,是人诶。我不顾一切的冲到马路中间张开双臂。
“小姐——”耳畔传来小绿的惊呼声。
我张大双眼,看见一人一骑冲了过来,快得我来不及闭上双眼。黑马,黑衣,线条冷峻,凛然而不可侵犯的高贵气质,仿佛战神临世。再等一下嘛!等一下再晕啊!喂,金觅儿,真是不争气诶,帅哥的脸还没看清楚的说,你就给我晕倒,平时你也不是一个爱晕倒的人啊!
“砰!”我倒。
“驭——”
“小姐,小姐,小姐——你终于醒了。”小绿正拿着水囊对我猛灌。
“小绿,人呢,人呢?”我抓着小绿的手。
“小姐说刚刚那群人吗?好象有什么急事,已经走了。”
“什么?走了。”
“小姐不用担心,小绿已经问过路了。”小绿兴高采烈的比画着。不是拉,人家还没有看到帅哥的脸。
“只要沿着这条大路直走,不用三天就能到赢都城了。”
哦,老天有眼,我终于可以睡床吃饭了。
“小姐刚刚吓死小绿了,怎么可以到马路中间去呢!”小绿抚着胸口,“要不是那公子及时勒住马儿小姐就……”赶紧捂住嘴巴。
“小姐,那公子真是好人呢!虽然表情很吓人。但我当时一看小姐厥了过去,慌了神。还是那位公子把小姐抱上马车,只说是‘中暑’便走了。哦!小姐身上这件披风,还是那位公子留下来的呢!”
我低头看见那披风,是很简单的连帽样式,质地轻薄,触感光滑如丝,明明漆黑如夜,却又隐隐泛着银光,领口绣着繁复的图腾。窗外的阳光透过车窗照射进来,我惊奇的发现披风仿佛将阳光反射出去了,完全感觉不到一丝灼热。这可真是好东西啊!我将披风披在身上,这才发现他大的出奇,都拽在地上了,整个儿就一晚礼服。我身高一六零,也不算很矮啊!这人得有多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