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林初夏不是很清楚,只知道这件事闹了很多年,那个孩子林家怡费心费力的养大,最后因为他的亲生母亲反而和林家怡反目成仇。
而那个女人和秦阳到最后是什么关系,她那时已经去外地发展,也没打听过。如今拿着秦阳亲笔写的信,也明白了事情的经过。
再结合上辈子的事,明摆着是那对母子想赖上秦阳,先把孩子送到他身边,然后再利用孩子接近秦阳。
看到最后,林初夏暗暗的松了口气。
刘小母女的事后,她一再提醒秦阳不要烂好心,其实就是防着这一手。
如今看来,倒是有点用处。
看到最后,秦阳一再问自己他是不是做错了,是救错了人还是做错了事,林初夏暗暗叹了口气,拿来信纸开始给他写回信。
她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道:“你觉得自己做错了吗?如果再有这样的事情,你是救还是不救?”
林初夏相信,再遇到这样的事情,秦阳还是会义无反顾的去救援,他正直的品性容不得他见死不救。
“秦阳,这件事你做的没错,错的是那些自私和贪得无厌的人,不用把别人的错误加在自己身上。
当然,你救人没错,如果因为对方的贪婪和别有用心,再去帮别人养孩子就是你的烂好心了。
孩子是她的,她这个做母亲的不想办法立起来,把自己的孩子抚养长大,别人凭什么承担她该承担的责任?
她用道德的枷锁捆绑你的时候,她这个母亲又在做什么?
退一万步说,孩子无力抚养,国家政府也有相应的救助措施,她不积极想办法,却只想着赖给你,我看她不是想让你养孩子,她想让你养他们母子俩吧?”
最后这句话,林初夏特意点给他。
秦阳长得帅气,又有本事,做为一个女人,知道他的魅力。
他们俩两地分居,就算林初夏再相信他们的感情,也要防着别有用心的人。
在感情上,秦阳就是个大直男,她不把话说透了,或许他永远想不到那一屋。
最后,林初夏又对秦阳此次的态度给予了肯定和表扬,好话和安抚的话也说了一大堆。
信末又说了一些家里的情况。
…………………………
第二天是和村长约定好签合同的时间,林初夏已经起草了合同,和苏文松一起去了大队部。
村长、支书、会计包括治保主任和秦江这会儿都在大队部,看到林初夏和苏文松过来,几个人热情相迎。
秦家村的养鸡场是以集体名义建的,村长秦树森代表村里担任厂长,秦江任副厂长,管理着养鸡场的大小事务。
说起来村长更像是法人。
合同基本都是之前商议的东西,只不过具体化一点儿。
这个合同是夏阳的保障,对村长来说也是他的定心丸,有了合同,他们养鸡场的鸡销路就不是问题了。
至于一些细节要求,食品卫生要求,他们从来就没想过钻这个空子。
人家做吃的的,给人家提供病鸡死鸡,那不缺德吗?
所以这合同村干部们传看了一遍都没问题,直接就签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