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万界竞技,开局我选张三丰

关灯
护眼
第108章 剑意乃为任侠气(这周五上架哟!)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曹柘听了这话,总结归纳一下,独孤求败就是在说,有些人虽然爱剑,且极端推崇剑道,却是属于又菜又爱玩。

天赋不够,别拿热爱来说事。

热爱解决不了实力问题。

就像那些把联盟看的比爹妈还亲,各个英雄技能、背景如数家珍的骨灰玩家,也未必都能上王者,很有可能还在白银···。

热爱和擅长,本来就两回事。

熟练和能从熟练中,获得某些提升,且灵机一动的展开属于自身的奇迹,是决然不同的。

曹柘没有打断独孤求败的话。

果然独孤求败的话语迎来了转折。

“但是热爱和痴迷,也并非毫无意义。或许天赋存在差距,但是将两个绝顶的剑客区分高下的,就是他们对手中之剑的热爱与真诚的区别。”独孤求败似乎回忆着什么,语重深长的说道。

曹柘想到的却是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他们是同时代的剑道双壁,却最终西门吹雪胜于诚,或许就是独孤求败口中,真正热爱所形成的细微差别。

“其实老夫曾经也并不真钟情于剑,对老夫而言,剑曾经与刀,与棍棒,与其它兵刃没有区别。它们只是我拿在手中的兵刃,用来复仇,用来证明自己的一种手段。”

“选择了剑,只是因为老夫正好获得了一本剑法秘籍,如此而已!如果老夫得到的是刀法,或是掌法,江湖上传名的,必然是刀魔,或是拳魔。”独孤求败深谙凡尔赛大法,同为装道中人。

“正因为如此,所以老夫直到了晚年,才开始真正的明悟过来,并且时常回望一生,所有荣耀与经历,都系于剑上。”

“剑于老夫而言,已然也不再只是工具或者杀戮方式,而是朝夕相伴的朋友,日夜相对的伴侣。”独孤求败逐渐入神的说着。

曹柘也继续安静的聆听。

独孤求败曾被称之为‘剑魔’。

如果单单只是依照他的留字,以及其中他对剑道的感悟,似乎会觉得‘剑神’‘剑圣’这样的称谓,更适合他才对。

为什么是剑魔?

因为他在他的时代,他仗着手中的利剑,杀的血色滔天,将江湖杀的一片凋零。

也正是因为有独孤求败的存在,所以那个年代,整个江湖岁月,群雄黯淡。

剑魔独孤求败之前,往上推有梁山好汉,有天龙群雄。

而剑魔之后,天下五绝成名都是在青壮之年,也就王重阳的年纪稍微大了些,却也是半路出家,以前其实也没怎么在江湖上混过。

当时能和五绝争锋的前辈高人,可谓是几乎没有,这不符合常理,但如果在此之前横着一位独孤求败,那就再合理不过了。

“剑意乃是任侠气!”

“一股不平之气,留于胸中,纵使化身白骨,也仍旧愤愤不平!”

“这就是老夫,对于所谓剑意的感悟。”

“以之为骄傲、热爱、虔诚的信仰,都只是一种加固。”独孤求败最终给出了他的结论,而曹柘也隐约有了较为清晰、完整的认知。

祝大家中秋节快乐!还有天气转凉,记得保暖···废纸就贪凉感冒了!悲剧!

(本章完)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左道神君 谁让他当海贼王的! 吞噬星空,我维妮娜绝不居于人下 重生新婚夜全家流放我养兵五十万 被迫抄书偷学,我卷成修仙界团宠 傻瓜王爷的杀手妃 将门弃妇:你马甲又掉了 听懂毛茸茸说话后,我带飞祖国 将军,夫人又去给您的马接生了 京夏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