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正了身体,摁下电脑的开机按钮。
生活中的大部分时光,都如同一条静静流淌的小溪,没有惊涛骇浪,没有跌宕起伏,只是平平淡淡地向前延伸。
当夕晖撒满星城,余欢骑上小电驴,费半个小时,去城南的南瓜山。
南瓜山不是山,也不产南瓜,它只是一个地名。在十年后,南瓜山小吃街从一个遍地瓦房的棚户区,摇身一变成为星城最具市井气息的夜宵圣地。
这全因南瓜山肉肠的突然走红,产生集聚效应,带旺了整条街,使这个地方脱颖而出,成为了星城美食的代表之一。
这条不到一千米的霓虹小巷,此际很少有外地游客会来这里,却是星城的资深吃货聚集区。
余欢的姑妈,此际就在这条巷子里做生意。
之前在医院的半个月,都是姑妈坐半个小时公交车,给他送饭。
晚上,余欢准备在姑妈家蹭一顿,顺便为之后创业做餐饮打探一下情况。
白天南瓜山一点都不热闹,甚至可以说空无一人,一副市井老街的安静模样。
可一到黑夜,立马就人声鼎沸。
当下落日熔金之际,渐渐就迈进了夜宵的节奏。
三岔路口盖因南瓜山夜宵界几大巨头的存在,已经聚集了不少食客,却没有十年后那般密集,让人望而生畏,不敢挤入人群。
余欢见状,也没有把小电驴骑进去,而是停在了街边的一堆电动车里。
不忘将头盔解下来,塞进坐垫箱,随后落好防盗锁。
步行进入破败得宛如上个世纪的小吃街,踱上一百米左右,就在街边看到了姑妈家的档口。
占地仅七平米,空间狭小,内部显得有些局促。
门口摆放着一个玻璃展示柜台,里面的人想出来,或者外面的人想进去,那就只能侧身而过。
此时有两位长头发的背影站在档口外,而姑妈正从玻璃柜里夹着,给她们称重。
柜台里整齐地摆放着凉拌刀豆、凉拌香菜根、紫苏桃子姜等各式凉菜,这都是星城的地道风味。
姑父在档口里间,做着猪油拌粉,熟稔地三下五除二打包好。
姑妈转身拎过猪油拌粉,和着已经装好的凉菜,一起递给站在外面等待的两位食客小妹子。
她不经意抬眼间,倏忽便看到了站在路沿一脸笑吟吟的余欢,顿时眉开眼笑,大声喊一句:“欢欢来了~”
惹得两位小妹子,顺着姑妈的视线转头瞧了瞧,这一眼,便已然挪不开视线。
余欢从这两张稍显稚嫩的脸庞一扫而过。
直到他迈出步伐,与其擦肩而过,侧着钻入档口。
两个十七八岁的小妹子旋即转过身,窃窃私语一阵,不时回头看上一眼。
“姑妈。”余欢依次打了声招呼:“姑父。”
姑父抄起抹布擦了把手,撇头一看余欢,顿时有些诧异:“余欢啊,这才个把月没见,我怎么差点就认不出你来了?”
三个人贴在这小档口里,空间显得愈发拥挤。
刚刚拌完粉,漂浮着浓郁的猪油香。
余欢随手抄了一把高凳坐下:“怎么就认不出来了?还不是这副鼻子眼睛。”
“我也觉得变化有点大。”姑妈瞥了瞥那两个依依不舍的妹子,笑着说:“主要是变帅了!刚来就给我揽了两个回头客。”
姑父身材微胖,脸庞圆润,双颊微微鼓起,眼睛虽然不大,却仿佛总是带着笑意:
“这个发型,再加上精神面貌,确实让人有点认不出来。说句不中听的啊,我以前总感觉你虽然长得是人高马大,但就是有点畏畏缩缩的样子。不过现在嘛,整个人阳光多了。”
“可能是我爸妈太强势了,总是管着我,导致我有点内向吧。”
“现在自己参加工作了,不用受到爹妈管束,变得自信了?”
“那当然!”余欢毋庸置疑。
在他们言谈之间。
姑妈手里拿着一次性纸碗,弯腰在玻璃柜台里,熟稔地舀了几大勺紫苏桃子姜,堆得满满的。
抽了几根牙签插在上面,随后递给余欢。
这个是星城的人气小吃。
紫苏,桃子和姜腌泡在一起,桃子酸甜中渗透着紫苏和子姜的香气,口感爽脆,酸酸甜甜,味道相当特别,且非常开胃。
余欢每次来姑妈这里,不论春夏秋冬,都得整上一碗。
“谢谢姑妈。”余欢接过,笑得很灿烂。
姑妈却有些诧异:“人变帅了,嘴也变得这么甜了。”
听见这话,余欢顿时打趣说:“我是过来吃白食的,当然要嘴甜一点。”
老余上面三个哥哥,下面就这一个妹妹,一家子跟她是很亲的。
“欢欢,这么会说话,怪不得现在找着女朋友了。”姑妈笑盈盈的,惯常抬起手往后抚了抚他的头发:“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发型挺适合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