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这台宝马三系,徐徐驶出停车位。前奏一响,90年代的橘色朝阳就撒在了脸上。
“也许是我不懂的太多,也许是我的错~”
车内。
四下无人。
“从未想过你我会这样结束,心竟如此难过~”
跟着窦仙儿的摇滚金属嗓,余欢摇头晃脑嚎着:
“只是记得你我彼此的承诺,一次次的冲动,yeah~”
“你所拥有的是你的身体,诱人的美丽,我所拥有的是我的记忆,美妙的感觉~mybaby~”
不知不觉中。
一曲将尽,余欢忙不迭调成单曲循环。
想不到林有容的音乐口味,倒与他有些相似。
余欢在循环播放的摇滚音乐中,很快,便抵达了目的地。
南门口在步行街的最南端。
因为老星城到这里,就出城门了,故以此得名。
谢苟华嘴里的老地方,指的是南门口商业楼下的广场,其间一到晚上,就摆满了各种夜宵棚子。
西湖桥离这里不过十分钟的脚程,谢苟华经常约余欢来这里宵夜。
后来。
因为此处修了一个地铁口,再加上整改,不允许占道摆摊,影响市容市貌,便没了这烟火气。
轻车熟路。
当余欢顺着一个个棚子,找到他们的时候,掀开挡风的透明帘,唯见谢苟华正在吹瓶。
一席七人,五男二女。
围坐在一张圆桌,似乎在摇骰子,玩真心话。
坐在谢苟华和方雨婷中间一个人已经喝趴了,伏在桌上跟死猪似得动也不动。
看模样好像是赵元?
狗子。
干得好!
余欢偷偷给谢苟华竖了一下大拇指。
任谁都看得出赵元对方雨婷那点不敢明说的小心思,玩真心话,这不逮着他往死里灌啊?
仰头吹瓶的谢苟华,倏忽便看到了余欢。
见其敞开的及膝风衣里,是板正的西装领带,头发也往后梳着,甚至还用发蜡定了型。
从未见过他这般正装笔挺的模样,使得谢苟华登时被酒液给呛到。
忙不迭松开嘴,咳嗽几下,抬起衣袖擦了擦嘴,大喊着招呼道:
“欢总来了!”
“帅啊!欢总!”有人附和。
“差点认不出来了。”
“人前欢总,背后杂总,是吧?”余欢笑说:“狗子,我今天要去办事所以穿得正式了一点,别取笑我啊!”
席间。
几个男同学都是喝得脸红脖子粗。
见他来了,纷纷朝他打招呼。
余欢也连连回应。
“什么事啊?穿得这么正式?”
另外一个女同学问余欢的这话,谢苟华倒谐谑地接过话头:“当伴郎去了。”
“是的,当伴郎去了。”余欢颔首。
侧身的方雨婷歪头露齿,浅笑盈盈对他说:“余欢,快来坐,要吃点什么?”
听见这话,余欢只是笑着点了点头,“诶”了一声应付她。
“老板娘!再抽张凳子来!”谢苟华扯开嗓子喊。
余欢跟闻声而来的老板娘点了一份蛋炒饭和一打烤生蚝,旋即将拐杖靠着篷架,挨谢苟华坐下。
温热的炙烤感,袭向腿部。
余欢弯腰,往下方瞧了瞧,唯见桌面下摆着一盆炽热的炭火。
难怪一进来,就感觉没有那么冷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