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苏点点头,山姆见他答应了,便高兴地拉着辰苏走进他的房间。
房间有些凌乱,一进门辰苏就看见了角落摆放着的架子鼓,地毯上还放着上次山姆背着的电吉他,除此之外,辰苏还毫不意外地看到了塞巴斯蒂安,对方正站在窗边的电子琴前,看样子他会弹电子琴。
塞巴斯蒂安见到辰苏,淡淡勾唇笑了笑,朝他点了点头,“你好。”
“是这样的,我跟塞巴斯蒂安准备组建一个乐队,但是我们不确定要选择什么音乐类型,辰苏老师,你喜欢什么样的音乐啊?给我们做个参考呗~”山姆拉长了语调,像撒娇一样晃了晃辰苏的手,那湛蓝的眼眸盈满了期待。
辰苏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说道:“你们有哪些备选类型,可以先表演一下我看看吗?”
山姆很明显愣住了,似乎辰苏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塞巴斯蒂安也静静地看着他。
辰苏向两人解释:“这是很重要的选择,不能以我喜欢的音乐作为参考,要看你们擅长什么音乐类型,你们表演给我看一下,我作为观众来选择,这样可以吗?”
山姆两眼闪闪发光地看着辰苏,听他说完立马举手赞同:“可以!辰苏老师你坐在这里听,接下来请欣赏我们乐队的初次表演,送给第一位观众,辰苏!”
山姆背起电吉他,跟塞巴斯蒂安互相对视了一眼,便开始表演起来。
山姆除了弹吉他,还是乐队的主唱,塞巴斯蒂安偶尔客串和声;两人唱了四首歌,分别是不同的风格,有欢快的流行音乐,也有帅气炸裂的摇滚音乐,还有舞蹈音乐和乡村音乐。
辰苏听着听着也忍不住跟着他们打节拍,尤其是山姆,唱歌很好听,不同的风格唱起来有不同的味道。
两人表演完,山姆微微喘着气,有些紧张地看着辰苏,“你觉得哪种比较适合我们?”
“摇滚。”辰苏想也不想就答了出来,“你唱得都很好听,但是唱摇滚的时候那种爆发力很吸引人。”
平时无论性格还是外表都像小奶狗一样的山姆,在唱摇滚的时候气质突然变化了,眼神中带着一丝狠劲和野性,跟他纯真的外表形成极大的反差,一下子就把别人的目光吸引过去。
辰苏绝对不会承认,刚刚山姆唱摇滚的时候瞥过来的一个眼神,让他的心跳漏了一拍。
山姆忍不住开心地蹦了蹦,“我也很喜欢摇滚,塞巴斯蒂安,你觉得呢?”
“可以。”塞巴斯蒂安赞同地点点头。
“那我们就这么定了!”山姆看向辰苏,“辰苏~谢谢你!”
“不用谢,我只是给了一个建议而已,真正下决定的是你们自己。”辰苏目光柔和。
“对了辰苏,你会打架子鼓吗?我们乐队就差一个鼓手了。”山姆看到角落的架子鼓,好奇问道。
“架子鼓?我不会……”辰苏摇摇头,他没有学过任何乐器,在他本来的世界他是孤儿院长大的,上学的时候都忙着打工挣学费,没有闲钱和时间去学乐器。
“那我教你呀~来试试,很简单的!”山姆顿时来了兴趣,兴致勃勃地打算当一把老师。
辰苏看山姆这么兴奋的样子,不忍拒绝,便点点头来到架子鼓面前坐下。
山姆把鼓棒递给辰苏,他看到辰苏试探性地敲了敲面前的大鼓,有些小心翼翼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塞巴斯蒂安靠在窗边慢条斯理抽着烟,一边闲适地看着有些僵硬的辰苏。
辰苏面无表情看向疑似发出嘲笑的山姆,对方连忙做出投降状,然后走到他身后,对方高大的身影一下子笼罩住他,辰苏这时候才发现,虽然平时看着山姆瘦瘦高高的样子,但是一靠近,对方竟然比他还要强壮。
没等辰苏感叹完,山姆一把抓住辰苏的手,“我教你,先这样……”一边说着一边带着他敲起了架子鼓。
辰苏感受到耳朵后侧传来山姆说话时的气息,忍不住有些敏感地想远离,但他整个人被山姆包裹着,想远离也离不了。
跟着山姆学了三遍,辰苏连忙说道:“我自己来试试!”
“好吧~”山姆有些不舍地松开手,站在一旁看。
辰苏试着自己来敲,结果没敲两下就忘了,一下子手忙脚乱起来;他直接乱敲一通,宣布放弃:“不行不行,我还是不擅长乐器。”
山姆忍不住笑,放过了辰苏。
辰苏跟两人道别离开,山姆和塞巴斯蒂安送他到门口,看着辰苏远去的背影,山姆笑眯眯地说道:“辰苏老师真可爱~”
“嗯。”塞巴斯蒂安轻轻吐出一口烟雾,模糊了辰苏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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