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碗的事情留给了胖子,我在房间躺着清闲地玩儿手机,张起灵好像对我的笔记格外感兴趣,又跑过去读了。饭吃得不算早,这时候天已经黑透了。我看着看着屏幕困意就上来了,干脆拉过被子蒙着头睡了。自从冬天到来,我的作息一向不太规律。我醒来时,房间里的灯是亮着的,书桌前坐了一个人,是张起灵。
我没有动,看着他,他在写字。我的眼睛有一点近视,虽然不严重,但是写东西的时候习惯把头低下去靠近桌面,但他坐在那里,背挺得笔直,比起我真是赏心悦目。
“醒了?”我正看着他发呆,他突然侧过头来对我讲话,把我吓了一跳。
“嗯,睡不着了。”我撑着床坐起来,打了一个哈欠。他合上了笔帽,这时我才发现他手里一直拿着的是一只非常老式的钢笔。于是我问:“你在写什么?”
他向我走过来,拿起床脚的衣服给我披上说:“日记。”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写,因为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我。但他主动开口了:“吴邪。”他又叫我的名字,像在唇齿间辗转,一点点研磨成的一声叹息。
“我在记下你,我迟了。”
我看着他的眼睛,他眼睛里黑色浓郁,像一团燃烧的火。于是我把下巴靠在他肩膀上,在他耳边说:“不迟。”
迟什么?张起灵,这个男人,他有一天能够因为我改变他自己,这样一件听起来无比匪夷所思的事情,现在就这样轻轻松松地发生了。迟什么?爱情是简单的东西,而我们都是其中的普通人。我心足矣。
很久之后我才看了他写日记那个本子,他的内容写得琐碎又中规中矩,我读起来直打哈欠,催眠效果倒是不错。但是扉页上写了两个字,我难忘记——?活着。
从前我埋葬他,在我的文字里。
现在他记下我,在他的生命里。
困了,夜也深,今天就写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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