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哈哈哈哈哈”
梵雷好像听到了什么特别的笑话一般,捂着肚子笑了起来。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敢这么亵渎地说黄金树的坏话。
“你还真是个乡巴佬啊,你看到了那棵树了吗?那就是我说的黄金树。”
“这么大,这能值多少钱啊!我能敲下两块带回家不?”
李尔假装惊讶。
“你要有那能耐你就去,我可不会拦着你。”
梵雷回过味儿来,语气不善道。
“开玩笑啦大兄弟,活跃下气氛嘛,我反正真不是什么褪色者,而且我对那个什么爱爱王没啥兴趣,但我看你好像挺牛逼的,你那儿收人不?”
“是要收人,但,就你?拉倒吧,我们不收傻子。”
“嘿!小看人了是不,告诉你,在我的家乡,我可是最牛逼的一个,跟你讲哈,我一下能打死七个,顺带手还能干死俩巨人,我们家乡的王都得管我叫大爷。”
梵雷上下打量着李尔,觉得面前这个人在吹牛皮。
“你说你能打死七个,打死七个什么呀?”
“七个骑士,两个巨人,这就是哥们儿的战绩,看看哥们儿这褴褛的披风,瞅瞅这生锈的盔甲,我和你讲哦,这可都是哥们儿的军功章!”
“我怎么不信呢?”梵雷搓了搓手。
“看你这身打扮,杀手,刺客?难不成你是扒煤核儿的?唉呀,甭管你是什么了,反正都是那些个满地打滚上不了台面的东西,你爱信不信,不信拉倒!”
李尔侧过身,脑袋一扬,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
伸手把头盔一摘,往他脚下一扔,让对方看见自己的表情:嘿,爷就是瞧不起你!
“你居然敢挑衅我?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你不是骑士,我凭什么要尊重你呢?”
“我是骑士。”
“你这瘪三儿居然是骑士?”
“哼,黑毛的蛮子,你又算是个什么东西!”
“哟,你说你是骑士,那你有骑士的徽章吗?”
“那是自然。”
“拿出来我瞅瞅。”
“呵,看就看。”
梵雷从衣兜里掏出了一个红色的印有鲜血君王徽记的徽章,和李尔记忆中的那个卢恩银行卡,相差不大。
嗯,饵料已铺好,就等鱼儿上钩了。
“哦~你原来是骑士啊。嘿嘿,就你这样的,还能是骑士,给你颁发骑士徽章的领主估计瞎了眼吧!”
李尔继续阴阳怪气。
“哼,不要只会逞口舌之利,你的徽章呢?”
“我的徽章?”
流浪骑士出身的李尔,怎么可能有徽章,都流浪了,那不必然是徽章被没收了嘛。
“我的徽章不是在你手里拿着呢吗?”
李尔微笑地看着梵雷。
“你居然敢玷污高贵的纯血骑士!哼,像你这样的瑕疵品,不!你是从交界地外来的野蛮人,你就是野兽的杂种!接受横死的下场吧!”
说罢,他解下身侧的那束“红色朵”,持着他就朝李尔捅来。
哦,原来这是一把武器啊。
梵雷手持武器捅来的力量不算大,比起“接肢”的怪物来说差了很多,但也因为体型相对较小,所以他的速度却很快。
但即便对方再快,也超不出人类的范畴。
一直盯着对方手臂的李尔,肌肉反应到位,瞅准时机,抬手甩盾,一气呵成。
“当!”
束状的武器被弹起,虽然没有直接被弹飞,但却弹得梵雷一个踉跄。
“小宝宝,你就这儿啊,还纯血骑士呢,你的勇气呢?勇起来啊,你跟你这把武器一样样儿的,浮夸得不行,弱得批爆!”
李尔不愧是玩盾的祖师级选手,嘴遁技能是点满的,趁着对方无力还手的时候,也不追击,直接一波嘲讽,拉满了对方的怒气值。
“我囸!你这个杂种,我一定要鲨了你!!!”
恢复过来的梵雷手冒红光,举起武器并附了魔。
和那个能给武器附魔的“接肢”贵族后裔一样,不过那个后裔附上的是金色的光辉,而梵雷则是给武器附上了一层血色。
依然是一记前捅,但附上了血色光辉的武器看起来就不像之前那般毫无力量感。
那一抹血色,仿佛带有无情的力量,让武器更加锋利,来势也更加迅猛。
但这对李尔来说,根本无所畏惧。
抓住时机,当这把浮夸的武器刺来的刹那,抬手,甩盾!
“当啷!”
血色的“束”被被弹飞,梵雷半跪在地上。
李尔这回没有直接嘲讽,他感觉到一些不对劲,血液好像在翻涌,他有点上头。
想来,应该是那一抹血色的力量。
他平静地弯腰捡起了梵雷掉落在地的“束”,那抹血色依然没有褪去。
这股力量并不排斥李尔,相反,被握在手中的时候,李尔还能感受到它对鲜血的渴求。
李尔走上前去,一脚踢翻被弹晕后还没有完全缓过来的梵雷,举起“束”便照着对方的胸口捅了下去。
“啊——”
伴随着突然响起的哀嚎声,便是灿烂的血飞溅。
那场面不适宜任何小朋友观看。
但李尔却是眼看着梵雷的身躯逐渐干瘪,表情淡漠地拔出了“束”,看着“束”上绽放着的美丽动人的蔷薇,血色的朵娇艳欲滴,那一刻似乎可以和黄金树争相辉映。
那一刻,他感觉到有一股力量正在从“束”中进入自己的体内,那股力量酣畅淋漓,仿佛高潮迭起后的层层余韵一般,无比爽快且令人迷醉。
这是那抹血色的吸取之力。
李尔留了梵雷四分之一条命,看着他在地上无助地挣扎,看着他手臂虚伸,指着自己。
断断续续地,李尔听到了梵雷的呼喊声:“蒙,蒙格大人,为什么,保,保持沉默不.请回应我啊,为什么,我会败在,败在你这个,蛮种手中.”
“首先,哥不是蛮种,哥是正经人儿,其次,哥没骗过你,哥是来旅游的,真不是来当王的,最后,你家蒙格大人不过是个贪婪的家伙罢了,比他的兄长,差远了。”
“再见了伙计,下辈子做个好人,嗯,起码别再对自己的女巫下手了,做人,得活的体面点儿哈。”
李尔再一次拎着“束”捅了下去,直到梵雷彻底干瘪成干尸,已经无药可救了,自己也爽不了了以后,他才长吁一口气,拔出了娇艳欲滴的蔷薇束。
只是看了一眼血色的蔷薇,他便一个念头把束收近装备空间。
血蔷薇上那抹血色的力量过于奇诡,这股吸收血液力量进入体内的感觉实在是太过诱人,怪不得会有那么多家伙前赴后继地在“血指”这条路上越行越远,这玩意儿就跟那啥一样,太容易上瘾了。
真正的弹反玩家不搞这些虚的,除非像现在这样,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从今以后,李尔决定再也不碰这件武器了。
再从梵雷身上掏到装有溃烂血指的布袋,还有那枚鲜血骑士徽章。
鲜血骑士徽章可以让李尔直接传送到地底的蒙格温王朝,跟那个正和蛋蛋缠绵悱恻的鲜血君王过上两招,不过他之前在游戏里还没打过这家伙,暂时还不清楚对方的配招,要是直接硬往上莽的话,实在是难上加难。
想了想,在起身之前,李尔还是把梵雷脑袋上的白面具给揭了下来。
面具下是看不出人形的干尸脸。
站起身,李尔望了眼远方的黄金树和史东薇尔城,拎着自己的头盔,一步步向前迈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