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还我点什么
放下关莎电话后,杜晶独自在房间里呆坐了很久,连家里的阿姨两次来敲她的房门叫她吃饭她都毫无察觉。
杜晶不喜欢家里这些煮饭搞卫生的阿姨,在三云市,这类阿姨被统称为保姆。
杜晶从小就与各种保姆打交道,或者说她是被保姆带大的,这些保姆有十七八岁的, 也有五十七八岁的,总之每三四年就换一次,她们来自不同的农村或者小县城。
杜晶挺同情她们。
杜晶记得自己15岁那年,家里来的小保姆也就17岁,刚刚初中毕业,明明只比杜晶大2岁,却还要为杜晶洗内裤和剪脚趾甲,杜晶不知道自己是应该叫她姐姐还是叫她阿姨。
一个17岁的姑娘被一个15岁的初三女生叫阿姨, 想想就憋屈,但杜晶只是纠结了一下,决定还是叫她阿姨,只不过她在阿姨前客气地加了一个“小”字,也就是“小阿姨”。
从这位17岁的姑娘来了之后,杜晶才终于意识到自己长大了,毕竟她的身高足足高出姑娘一个头,外观上那姑娘瘦弱得就像杜晶的妹妹,由于羞愧于让“妹妹”为自己干“私活”,杜晶不得不开始学习自己洗内裤和剪指甲。
刚开始由于杜晶洗得不是太干净,她亲眼看到那个小阿姨在母亲的指使下,又把自己的内裤来来回回洗了好几遍,这让杜晶有些无地自容。
说实话,杜晶当时内心挺恨这个17岁的小阿姨,如果不是因为她年纪太轻,杜晶还可以在那些四五十岁的老阿姨面前继续心安理得地多当几年孩子。
家里有保姆的生活是很多人求之不得的,因为这可以解决大部分家庭矛盾。
比如杜晶从来没有被父母逼着做过任何家务,杜晶的父母也不会在吃完饭谁洗碗, 放学了谁去接孩子,早上起来究竟谁给孩子做早饭的问题上吵架。
只不过不管这些保姆年纪如何,性格如何,杜晶都不喜欢。
并不是她们不淳朴,不善良,更不是做饭不好吃或者活儿不好,恰恰只是因为有这些保姆和阿姨的存在,杜晶从小到大放学回家的路上,吃饭的餐桌上,甚至周末去骑马滑冰的休息时间都只能看到她们,给杜晶递水的,陪她说话聊天的都是这些保姆,而不是杜晶自己的父母。
杜晶觉得保姆这个角色的存在是一种隔挡,挡住了所有孩子都想要的来自父母的陪伴。
同样的原因,杜晶在高中时也很讨厌那个总是代替爸爸来接她的中年男司机。
而此时的关莎在杜晶眼里,彻底变成了与保姆和司机一样可恨的角色。
正是因为关莎,杜晶从小到大都不能做真实的自己。
杜晶也想留长头发,她想让自己长发及腰后也可以拍出那种秀发随风飘扬的毕业照;
杜晶想穿仙美的长裙, 涂红亮的艳色口红, 渴望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成为焦点, 成为男生心中的白月光。
她记得自己幼儿园时经常穿裙子,母亲梳妆柜最底层留下的交卷照片就是最好的证明。
“今年生日不陪我可以,十条裙子。”这是5岁的杜晶跟母亲开出的条件。
但自从她认识了关莎,杜晶就慢慢地不再这么随性而为了,尤其是在与关莎可能产生竞争的方面,杜晶把自己小心地包裹起来。
这种包裹是很常见的一种自我保护,就好像一个女生原本腿还不错,她很自信,总是穿着裙子露出双腿逛街。
但当她经常得与一位拥有黄金分割身材的国宝级舞蹈演员一起生活的时候,她原本身上那些“自认为还可以”的东西,只要一与别人对比,竟然全是缺点。
这种自卑感在杜晶心里其实一直都有,其不仅源自关莎的气质与美貌,更是因为在一开始两人认识的时候,杜晶就感觉自己家远没有关莎家富裕。
关莎的书包、手表以及接送她的车子都不是一般的高档,高档到都是很多同学见都没见过的限量款,而那时的杜大娘火锅店生意虽然红火,但在整个三云市也不过只有两家店罢了。
无论是骑马俱乐部还是其他那些富家子弟才有的聚会,杜晶感觉都是父母为了面子和人脉硬把自己塞进去的,俱乐部的年费和各类捐款项目对当时的杜晶家而言根本算不上便宜,当时杜晶还在卧室外听到过一次父母的对话:
“几十万……有必要么?今年非典生意根本不好,这钱都可以再开一家店了……”母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