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苟,是有原因的
作为一只猫妖,风禾是真的苟。
谁叫她师尊金翅迦楼罗每每念及人族,便道世间险恶。
彼时,她对险恶两字的理解尚不深刻,在师尊的耳提面命下,战战兢兢修炼了一千年。
直到某一日师尊去了西天世界听经,恰逢道友九色鹿又说起朝歌城繁华无匹,风禾审视一番,觉得自己法力尚可,也有千百来个小辈在后面点头哈腰了,方才来到人间长见识。
是日,岁星当空,朝歌城外似乎并不是很太平。
数万军士在朝歌城外的平原上大喝着她听不懂的口号。
原本风禾以为这些和自己没什么关系,她只是去朝歌城里瞧上一瞧,管它城外到底是三军对垒还是五军对阵。
却不等她从自己捏的小云团子里下来,就看到一只通体雪白的九尾狐狸妖被人像小鸡仔一样捏着脖子,胸口钉着一柄金灿灿的飞刀。
以她的道行,一眼便能瞧出那也是只修炼了上千年的妖精——却在那个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老头子手中没有丝毫反抗之力。
而狐狸妖旁边那具无头男尸的血溅得更是过于惊悚,把那狐狸妖好好一身白色皮毛染得乱七八糟。
好巧不巧,那老头一手捏着狐狸妖,目光中隐隐带着一丝似有似无的锐气,向自己这坨伪装得不怎么好的云团子瞥来。
“何方妖孽,轩辕坟三妖皆已伏诛,汝竟还敢犯我大周?”
老头开口,声如洪钟。
风禾躲在云团子中,定睛一看,地上果然还躺着一具九头雉鸡精的尸体并一把没了神魂的玉石琵琶。
一个年逾八旬的人类老头,竟然轻轻松松斩杀了三位千年大妖。
她吓得魂飞魄散,逃也似地回了窝里。
这一刻起,风禾无比认同师尊的世间险恶论。
人间真是太可怕了。
……
可怕归可怕。
她们这些妖精虽然一心求道,但修行路漫漫,总是有疲了乏了的时候。九重天太远规矩也太多,人界倒算是一个有趣的去处。
正逢风禾又勤勤恳恳地修炼了将近一千年,西王母收养的一尾小金鱼妖兴冲冲地来向她炫耀,自己溜到人世间去玩了一大圈,还在人族那个什么汉朝皇帝老儿面前讨了官做,好不快活。
风禾盯着他那一身十分不怎么样的修为,有些嗤之以鼻。
但转念又想,原来她们妖族现在在人界已经如此吃得开了?
如果这样的都能讨个官来做,那她不得要个国师来当当?
于是又大大咧咧捏了朵云团子,飘到了长安地界。
听闻皇帝老儿笃信方术,甚至把自己的女儿都嫁给了方士,风禾觉得自己运气很好,术法占卜什么的,对她们妖族来说简直是轻而易举。
于是她化作方士,在长安城中游历,算个卦,占个卜,偶尔还出个手行侠仗义,很快便小有名气。
小金鱼说得没错,汉朝皇室也当真十分礼贤下士。
兜兜转转,风禾甚至还和太子妃做上了朋友,每日辗转在王公贵族的府邸里喝酒宴饮,好不快活。
至于要做进宫国师的想法也被风禾逐渐抛到了脑后。
直至一日,太子妃同那个她素日里十分看不顺眼的史良娣一同哭着找到她,不由分说便塞了个粉粉嫩嫩的小婴儿在她怀里,说了一番托孤的话,不由分说便将她赶出了太子府。
风禾哪懂什么世故,起初还不明就里地以为是自己做什么什么事冒犯了太子妃,但看着小婴儿襁褓里塞的那些金饰玉器,哪怕是身为猫妖的她,现下也已经知道那是在人间生活的必备品——钱财。
赶她出门,又与她钱财,真真是莫名其妙。
更令她吃惊的是,几日未曾出府,长安城里已经变了天,皮影摊子和汤饼铺子都没了影,街巷里到处是穿着黑甲的士兵。
有骑着马的军官押解着一队蓬头垢面的囚犯,里面似乎还夹杂着一两个熟脸,是几个装神弄鬼的骗子。
“那个方士我见过,是太子府里的,抓住她!”
风禾还没缓过劲,便看到那些甲士向她冲将过来。
为首那人将剑抽出剑匣,一道金光从她眼前闪过,上面的气息她可再熟悉不过了。
不就是一千年前那个老头那柄飞刀上的气息么?
三具千年大妖的尸首瞬间在她眼前浮现,风禾大惊。
还好这次她的御风术她早已学得滚瓜烂熟,在金光来到她面前的一瞬,捏了朵云就飘回了洞府。
至于那小婴儿,风禾回去之后就扔给了自称人界懂王的小金鱼,也懒得看他捶胸顿足说如果自己还在,刘彻老儿何至于此。
刘彻老儿是谁她不怎么清楚,但师尊曾说,那金光是仙气,修为不到家的小妖撞上了就是一个魂飞魄散。
人类真是越来越离谱了,上次有仙气的好歹看起来还是个执掌三军的大人物。
这次居然连一个小小的巡城校尉也能随手整出点仙气来。
真真是妖高一尺,人高一丈,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