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眼红
狼肉的味道跟狗肉差不多,就是比狗肉略显粗糙些。
老话说,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当然,也有人觉得狼肉的腥臊味比较重。
这事儿吧,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但对于姜老二和葛二蛋而言,这狼肉是相当的可口。
事实上不单单是他们这样觉得, 整个珑山村的村民,怕是都会有这样的感觉。
这年头,吃口肉不容易。除了那些权贵富豪人家,对寻常百姓来讲,只要是能吃的肉,都是一个“香”字可以形容的。
当姜老二和葛二蛋美滋滋地吃着狼肉时, 李维忠已经回到了村里。
三家人知晓他们三个安然无恙, 都是松了口气。
而村正吕铁牛在知道情况后, 也是很快组织了四个青壮,五人跟着李维忠一起原路返回,去接应还在半山腰等着的姜老二和葛二蛋。
等吕铁牛等人看到那木排子上捆得结结实实的一堆狼尸,先是震惊,继而两眼冒光,羡慕不已。
然而,也只能是羡慕。
嫉妒?
或许有点儿,但他们都明白,若是他们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别说收获战利品,他们能从狼群的围攻下保全性命都是祖坟冒青烟了。
跟狼群的意外遭遇,姜老二一共干掉了十九头狼,一头狼早早被剥了皮,被姜老二他们烤了吃肉,完整的狼尸,还有十八头。
这些狼的体重平均在六七十斤以上, 那两头护卫狼王的狼, 体重近百斤。
十八头狼,重量过千斤。
这也就是姜老二这样的天生神力, 换了别人,那真的是只能将到手的猎物丢掉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