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明满脸纠结,似是在拒不承认还是坦白从宽中挣扎。
这时,一旁的仡所长适时开口了:“老徐啊,你想想咱乡里乡亲的也就那么点人,谁不知道谁啊,真要查起来……嗨,也就是我们所里那些小的多跑点儿腿的事情……你就别给他们添麻烦了吧!”
仡所长是在提醒徐明,“熟人”这个概念说起来宽泛,实质也就那么点儿亲戚邻里同学同事的范围,真要排查起来,在孖海村这么个人际关系紧密的小村子里,迟早能查出来。
但让警方动真格的查,和当事人自己坦白就是不同的概念了。仡所长当然不希望徐明将事情闹大,只能尽力试图委婉地说服他。
终于,徐明放弃了挣扎。
“……她叫吴小雨,是我妈那边的表亲……”
老人交代道:“那时候她还没结婚,我也不知道小孩真正的爹是谁……但她跟我说,有人愿意收养她的孩子,不过办收养手续太麻烦了,干脆用那家媳妇的身份证来生……请我通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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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徐明的交代,他有个远房表侄女,名叫吴小雨。她并非孖海村村民,而在同属滇越管辖的另一条村里住。
当年的吴小雨也才十八九岁的年纪,离村到市里一家餐厅当侍应生,后来不知怎么的怀了个孩子,等她抱着肚子回家时,已是离临盆不远了。
吴小雨没有结婚,男方似乎不愿意负责,但她不知怎么的联系到了一对“好心人”,愿意收养她的孩子,只是有一个要求——那家的男人说收养手续太繁琐,也容易给双方留下麻烦,于是让吴小雨用他妻子的身份住院、分娩,这样生下来的孩子自然就是他们两夫妻的娃了。
姑且不论“好心人”的要求是否合理,那时的吴小雨以及吴小雨的家人急于摆脱她肚子里麻烦的私生子,于是想到了徐明这个村卫生所的医生。
与相对管理严格的市区综合性医院相比,拢共也没多少个医生护士的村卫生所当然更容易钻空子。
徐明辩称自己当时并不愿意,但架不住表弟一家软磨硬泡,好话说尽,才勉强同意了让吴小雨拿着李琴的身份证办住院,并开具了假出生证,把新生儿直接记在了汤、李两夫妻名下。
“可冉拉阿紫说,她和你当时都收了‘产妇’的钱。”
林郁清用“你可拉倒吧”的眼神盯着面前的老人,发现自己实在很难对他产生“敬老”的情绪,“是这样吗?”
“呃……”
徐明冷汗都要出来了。
他支支吾吾半天,试图对此含糊其辞:“这,也就是……嗯,人情往来……不多、不多……”
“好处费”和“封口费”的具体数目戚山雨和林郁清已经从助产士那儿打听到了,二人此时并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于是催促徐明继续交代情况。
吴小雨在生下小孩后,甚至没去看新生儿一眼就直接被她父母接走了。
后来徐明听说他这个表侄女找了个同村的汉子结婚了,但现在人在哪儿、过得如何,他就不知道了。
而吴小雨生下的孩子则被他出生证上的“父亲”给接走了,具体去了哪里,徐明压根儿没有放在心上。
“小雨她那时才十八九岁,自己都还是个孩子,打工也赚不到几个钱,带个私生子那像话嘛?以后还要不要结婚了!……还有,她家环境不怎么样,她爸妈当时就不愿意照顾那个小孩!作孽啊,差点就要逼着她把九个月的胎儿给引了!”
徐明试图给自己当年的违法行径找补:
“我看那对夫妻是城里人,感觉挺有钱的,如果愿意把小孩当自己亲生的养,不比跟着他亲妈好太多了?……”
戚山雨打断了他的分辩,“你那时见过抱走小孩的那对夫妻吗?”
徐明又愣了。
毕竟是二十四年前的旧事了,而徐明又是个年近七旬的老人,戚山雨的问题实在让他很难立刻给出答案。
他凝眉回忆了许久,才不太确定地回答:
“嗯……男的那个我肯定是见过的……我记得他穿得挺好的,一看就是个有钱人……”
徐明说着,下意识抓了抓斑白的头发,“至于他老婆……我就真记不清了,至少……至少我没有‘见过’的印象……”
戚山雨点了点头。
就像他先前同柳弈分析过的那样,汤耀文汤律师和他的前妻李琴在“收养别人的孩子”这件事上,参与度很可能从一开始就处于严重的不对等状态。
事实上,李琴八成不想接纳汤俊明,却受制于丈夫,不得不勉强当一个“母亲”。
这让她对家庭感到厌恶,迫不及待地想要逃离,甚至在出国后连一次都没有和她的“儿子”联系过,仿佛试图彻底与“前尘”斩断联系。
——那么,汤耀文又为什么要养一个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
——还偏偏一定得是这个名叫吴小雨的女人的儿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