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锦把请帖合上,对着风小月道,
“小月,帮我找一件适合宴会的衣服,最好不要太张扬,也不要太朴素。”
宴会自然是要去的,长辈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不过,和王通八卦的时候也稍微听了一些皇室的事情。
明慧长公主待人和善,在太子殿下生母去世之后,很是耐心的照顾太子。
几乎每个见过她的人,都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相处的长公主。
不过,她生有一个女儿,名为李觅乐,被封为觅乐郡主。
觅乐郡主是出了明的嚣张跋扈,毕竟是皇室中希少的女子,几位皇子和太子也都不和她一般见识。
嚣张跋扈也是自然的,毕竟人家有这个资本。
但唯一一个麻烦的点就是,觅乐郡主心仪太子表哥。
是的,觅乐郡主看上的辰煜。
纵使他们身上流着同一位老祖宗的血,但在这个时代,表哥和表妹成亲亲上加亲。
没有人会在意这个问题,很普遍。
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去就去了,风锦并不觉得有什么。
“小姐,这件如何?”
风小月很快从众多的衣裙里,找出来了一件淡蓝色的衣纱裙。
不明艳,也不会被别人嘲笑乡巴佬。
“成,就这件吧!”
风锦只看了一眼,就没有再关注,继续编话本。
风小月把挑出来的衣裙放在了风锦的卧室里,又挑出来了一套淡蓝色的玉宝石首饰,也放在了风锦梳妆的位置。
想了想,还缺少一方手帕。
便又裁剪了一块儿上好的烟罗纱,做成了一方手帕,又拿起针线仔细的在角落的位置缝上了一朵活灵活现的小。
一直到了深夜,风锦这才喝了一杯茶水,把今日想到的剧情都勾勒了出来,不知不觉又是厚厚的一沓稿子。
稿子被风小风连夜给了外面的小厮,小厮们则出了风宅,送到了京城最大的一家书斋里。
也是太子手下的产业,和凤阳县的书斋是同一个掌柜。
在风锦来了京城之后,高掌柜也举家搬迁来到了京城,都是沾了小锦的光。
这些,小锦暂时还不知道,此时的她已经躺在了床上,呼呼大睡。
翌日,清晨。
早早的,风锦就被风小风叫了了起来。
风锦不情不愿的睁开了眼睛,任由风小风给你了梳妆打扮。
平常风锦不施粉黛,但今日的场合比较重要,就稍微麻烦了一些。
风小风以前从来没有碰过胭脂水粉,但自从跟着小姐之后,就刻苦练习,到现在已经能熟练的给风锦上妆了。
是一个淡妆,加上风锦一身淡蓝色的衣裙,清丽动人。
虽十四五岁的年龄,俨然一副吾家有女初长成的动人了。
风锦对着铜镜看了一眼,微微点了点头。
和从前的自己长的并不一样,但这双眸子生的还是极为相似的。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无论是从前的自己,还是现在的自己,长的都还挺好看的!
风锦自恋的想着,自己以后一定是一个超级大美人!
从前的自己黑瘦黑瘦的,但最近经常喝灵泉水,皮肤变得白皙了很多。
几个月的功夫,五官都变了许多。
看起来了有几分从前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