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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之血脉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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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到达鲜血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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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到达鲜血王城

荒原再往北,就是人们口中的“无尽山脉”,那里是人类未曾踏足的未知领域。

从空中往下看,数不清的山脉就好像一座座匍匐在大地上的蛮荒巨兽,一座山脉连着一座山脉,一直蔓延到世界的北方,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这也是“无尽山脉”这个名字的来源。

传说在远古时代,人类的势力也曾经达到过无尽山脉的另一端,但是现如今,在红曼帝国的官方文献中,对无尽山脉的记载已经十分稀少。

两条无尽山脉的余脉延伸到荒原上,就好像无尽山脉伸出的两条触手,而鲜血王城就正好位于这两条余脉中间。

鲜血王城相当于无尽山脉的门户,只要过了鲜血王城,就进入到无尽山脉的地域了。

“淅淅沥沥——淅淅沥沥——”

冰冷的秋雨依旧在下着,一片半人高的绿色荒草中,一只白色的兔子忽然探出了脑袋。

这种草原兔子在荒原上随处可见,它们肉质鲜美,是铁卫们最喜欢的野味之一。

草原兔小心翼翼的隐藏在草丛里面,三瓣嘴贴着潮湿的地面不停的蠕动着,津津有味的啃食着新生长出来的小草嫩芽。

忽然,草原兔的耳朵猛地一动,它似乎听见了什么,滋溜一下钻进了草丛深处,一眨眼就不见了。

紧接着,就听草丛里面传出一阵“沙沙”声,旋即,两个人影从草丛里面钻了出来,正是罗宾和卢克。

罗宾两个人借助着草丛和雨幕的掩护,一路摸到了鲜血王城的城外。他们两个趴在湿漉漉的草丛里面,只露出四双亮晶晶的眼睛,悄悄地观察着远处的鲜血王城。

此时,鲜血王城距离他们只有不到两百米远,罗宾还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观察这座血族城市。

鲜血王城的规模比罗宾预想的还要庞大,甚至比龙脊堡还要大上一圈,黑漆漆的城墙有将近十米高。

城墙上挂着鲜血公爵的旗子,旗子上画着一颗滴血的白色尖牙。另外,还能看到有许多荒原土著在站岗巡逻,一个个小脑袋在城墙上动来动去。

鲜血王城安静的趴在雨幕当中,如同一只沉睡的远古猛兽。在鲜血王城的背后,是一大片连绵的山脉,黑压压的一片,在雨幕中看不真切。

这座血族城市建造的位置十分险要,城市的两侧都是高耸的山脉,想要进攻城市,只能从城市的南面打。

鲜血王城的南面有一座巨大的包铁城门,此刻这座城门紧闭着。从城门往外,有一条宽阔的马路,能够明显看到人走马踏的痕迹。不过被秋雨连续浇了快一个月,这条土路已经变得十分泥泞,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小水泡。

从任何地方看,这都像是一座普通的人类城市,如果不是城墙上站岗的土著士兵,罗宾根本不会把这座城市与吸血鬼联系在一起。

罗宾也很难想象,在人迹罕至的荒原深处,这位鲜血公爵竟然能攒出这样一座雄伟壮观的城市。

先头部队到达鲜血王城的外围已经有三天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罗宾把鲜血王城的外围全部侦查了一遍。有时候为了确保情报的准确性,他甚至会像现在这样,冒着被敌方弓箭手点名的危险,亲自靠前侦查。

鲜血王城紧闭的城门有时也会打开片刻,放出来几只骑着巨狼的狼骑兵斥候,向四周散开去侦查情报。

罗宾的鹿骑兵与对方交过几次手,没有占到多少便宜。论箭术这些狼骑兵远远不是鹿骑兵的对手,可是,这些狼骑兵也是血族战士,鹿骑兵可以射中他们,却很难杀死他们。

改良过后的精灵长弓太重太大,不适合鹿骑兵使用,鹿骑兵使用的弓是短一些的马弓,这种弓拉力比精灵长弓要小一些,也无法**钢重箭,所以很难直接用射箭干掉敌人的狼骑兵。

往往是,狼骑兵被半精灵一连射中好几箭,最后像个刺猬一样,顶着一脑袋箭跑回了鲜血王城,把泰丝和一众鹿骑兵都气的够呛。

不过,尽管无法杀死对面的狼骑兵,但鹿骑兵也不是一点战果都没有,他们游荡在鲜血王城的周围,压缩了狼骑兵的侦察范围,使得鲜血王城与外界断开了联系。

即便偶尔有狼骑兵能突破鹿骑兵的封锁,但出去的斥候太少,也无法给鲜血王城提供足够的情报。

罗宾带着卢克抵近侦察了一会儿,之所以带上卢克,是因为半精灵的视力比人类更强。在这样的雨天里面,人类的视野范围被大大压缩,而半精灵受到的干扰则很小。

罗宾趴在潮湿的草丛里面,远远的看着这座庞大的城市,他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除了城墙上稀稀拉拉的几个土著守卫,罗宾从这座城市里根本感觉不到一点活物的气息,就好像整座城市都已经死了,在高大的城墙后面,城市里面仿佛空无一物。

罗宾认为这座城市里面应该也有居民才对,先头部队一路上走过来,一个土著村落都没有见到,罗宾怀疑这些荒原土著都被鲜血公爵抓进了城市里面。不然,她根本没有足够的人口来填满一座城市。

侦查结束后,罗宾和卢克两个人猫着腰,在草丛里悄悄地离开了。

先头部队的营地驻扎在距离鲜血王城十里地之外的位置上,罗宾他们的兵力太少,不敢距离鲜血王城太近,担心被鲜血公爵打个突然袭击。

罗宾和卢克回到营地里,掀开门帘,一进入自己的营帐,罗宾就看到劳伦男爵正乖巧的坐在一旁的小马扎上,安安静静的等着自己。

“劳伦男爵,你怎么来了,有什么事吗?”罗宾脱下身上的防水斗篷,交给扈从西曼。

劳伦男爵站起身,脸上露出高兴的表情:“罗宾男爵,我是来特意告诉你一件好事,刚才主力部队派传令兵过来了,再有大概五天,龙脊伯爵的大部队就要到了!”

罗宾听了消息,却没有表现的太高兴,反而是有点漫不经心,稍微点了点头,答道:“嗯,好。”

劳伦男爵十分兴奋,他用力的一挥拳头,豪情万丈的说道:“等大部队一到,咱们就可以准备攻城了,灭了这群该死的血族!”

与劳伦男爵的躁动形成鲜明的对比,罗宾却十分的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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