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青媛是漕运总兵官曹开河的掌上明珠,而漕运总兵官虽是武职,级别却高于漕督,一向由公、侯、伯充任,下辖120余处卫所、12万漕军、近2万只漕船,威风至极。
如此权势贵胄的女儿,又岂是她能高攀的?
曹青媛不过是听话本时入了戏,相识不久,便将她引为知己。苏芽怕麻烦,却是经常绕着她走的。
“苏芽,你也来看灯吗?正好咱俩一起!”曹青媛说着,便挽起苏芽的手臂,就要将人拉进灯市里。
苏芽赶紧挣开曹青媛的手,同时将手中竹篮抬高一点,道:“我是去山阳县衙大牢里探人的,这才刚刚出来,牢中污浊,曹小姐暂时还宜与我保持距离。”
曹青媛的注意力被她的话吸引:“你去县衙大牢探监?是什么人被关进去了?可要我帮你?”
“咳!咳咳!”王承佑在旁边猛咳,打断了曹青媛的话。
曹青媛却白了他一眼:“二表哥,你别咳了,我知道轻重,苏芽可不是那些不靠谱的人,她去探监的人多数不是坏人。”
说着又转头问苏芽:“苏芽,你说说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王承佑无奈,便也只好看着苏芽,等她说话。
苏芽愁上眉梢,叹道:“都是无妄之灾。我家原是住在清江浦码头的,有个父母双亡的邻居弟弟最近被他的亲叔叔打断了腿,那弟弟拖着断腿逃出来求医,郎中可怜他,将他藏在药铺里,可是他那亲叔便追过去将郎中告了,说他犯了略卖之罪。”
曹青蛾听得入神,问道:“略卖可是重罪,你那邻居弟弟多少岁?有他作证,县衙当不至于把郎中入刑吧?”
“邻居弟弟今年十三岁,他当然想为郎中作证,可是他根本没有作证的机会,衙门拿了张画像,看了郎中一眼就给拖进牢里了,压根儿就没走过堂。”
苏芽又将薛二贵当时的恶行和薛军的惨状简要描述了一番,重点感叹了刚才在牢中所见的人满为患的情况,问曹青蛾:“难道淮安府最近是太缺银子,以致发不起狱卒俸禄了吗?”
她拧着眉头,愁道:“我在牢里,听说连吃饭忘记结账的人都被抓了进去,而且还不止山阳县衙大牢,府衙大牢、理刑大牢那边都是一般光景,被抓进去的人不能回家团圆,家里人便都紧着日子把钱塞给狱卒,买个探监的方便。”
“竟有此事?”
一直安静听着的王承佑等她说完,在旁问道:“苏姑娘,你刚才所言,可是属实?”
曹青蛾的小手刚叉上腰,还没来得及出声呢,闻言一乐,立刻拉着苏芽说:“苏芽,你别发愁,今天算是你遇到好人了。”
她指着王承佑说:“我二表哥的爹,我姨父,可是南京都察院的,专管这种冤案错案!”
“略卖”,古代买卖人口之罪。
略,强取也。略卖之罪因其逆天心、悖人伦,在古代是极为严重的罪行。
出土文献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盗律》中规定:“略卖人若已略未卖,矫相以为吏,自以为吏以盗,皆磔。”磔刑,就是车裂。
不仅对略卖人处以磔刑,且连同参与买卖的人在内,不论主犯从犯,事成与否,都视为同罪。此后各代律法均以汉代为基准,均对略卖之罪处以重刑。
明代《大明律》规定:“设方略诱取良人及略卖良人为奴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伤人者,绞。杀人者,斩。”遇到人贩子故意将儿童弄伤弄残的情况时,明律中有一条“采生折割”罪,按律凌迟处死。
《大明律》颁布后,又补充了一个《问刑条例》,附在明律之后,其中对拐卖人口的责罚变得更加严格,包括知情不报的人,也要依律治罪。
所以,薛二贵诬陷刘三点拐卖薛军,实际是极其险恶的构陷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