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心感谢各位书友在交流群、书评区和龙空论坛,提出的一系列建议及指出的一系列问题。归纳一下大概有几个“常识性错误”,在这里集中给大家解释一下,省得在vip章节里搞“科普”,把一本谈情说案的书变成科普文。
一,韩律师刚回国时“正处调”和“三级警监”的合理性。
关于这一点,牧闲用了十几万字进行阐述,以至于开头有些凌乱,自认为比较合理,相信对司法系统比较了解的书友,会非常清楚“白衬衫”跟“白衬衫”的含金量是不一样的。
二,西郊分局崔云海副局长和西郊分局重案队长王思强的行政级别。
很多书友感觉这是一个明显的“常识性错误”,分局副局长应该副科,最多正科,怎么可能是副处?刑警中队长应该是股级,怎么可能副科?
在这里要解释的是,政法系统真的很乱,普遍高配,一个地方一个样,真不能用常理去想。
比如nj市公安局17个分局,全部正处级编制。下辖245个派出所,全部副处级编制。分局副局长副处很正常,专破大案要案的重案队长副科也很正常。
三,交流群里一位书友明确指出,公安厅没有国际合作局,这是一个常识性错误。
上面说政法系统乱,在这里我想再说一句,公安系统“怎的一个乱字了得”。
js省公安厅就设有国际合作局,跟书中一样与出入境管理局一个单位。其实最离谱的真算不上国际合作局,而是刑侦局和交管局。
公安部有刑侦局,省厅有,一些市局也有。
书中的江城市公安局刑侦局真不算离谱,下面只设大队。中原一省份省会城市的刑侦局,下面设的可是支队,按照一般逻辑去推,市局刑侦局跟省厅刑侦总队几乎一样,并且那个市不是副省级城市。
在很多地方,交管局其实就是交警支队,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可是不仅仅地级市有,现在县里也有,很多县的交警大队门口也挂上某某县公安局交管局的牌子,大队长成局长了,听着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