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之中,只要勤奋一点,就没有练不出斗气的存在。
这也是贵族牢牢把持统治地位的原因,有钱吃得饱,修炼斗气,掌握力量,压榨平民,于是更有钱,吃得更饱,斗气更强,力量更大,更能压榨平民。
早上的牛奶配面包,为李斯特源源不断提供养分。
他在马库斯的教导下,不断练习《基础斗气》,从六岁开始,他都在修炼这本秘籍。可惜收效甚微,斗气固然让他比平民更强大,但比起大地骑士,见习骑士显得十分弱小,马库斯一只手都能打败他。
“神秘的气息,从未有过的体验,修行……不知道完成任务后,斗气的升华奖励,会带给我什么,莫非是让我成为大地骑士?”
感受体内的斗气,李斯特勤奋练习。
整整一个小时,才结束早课。
“马库斯老师,喝点水,休息十分钟,我们就出发。”李斯特擦了擦额头的汗,早课还是很累人的。
老管家卡特已经带着仆人,端来了补充营养的奶茶。
四名扈从骑士都分得一杯加了肉末、牛奶、鸡蛋的奶茶,捧着奶茶美滋滋的小口小口品尝,一个小时的辛苦都忘记。
马库斯和李斯特,则多了道甜品,起司饼干。
等他们吃完,并换好衣服,贴身男仆托马斯已经牵来李斯特的马匹,一匹枣红色几乎没有杂毛的成年马。这是他十二岁时,珊瑚岛伯爵送给他的礼物,那时候还是个小马驹,现在已经长得格外神骏。
哼哧。
枣红马打了一个响鼻,然后亲昵的蹭蹭李斯特的手臂。
“火龙,我的老伙计,待在城堡里憋坏了吧。”安慰自己的坐骑,李斯特一个利索的翻身,骑上去。
身后马库斯和四名扈从骑士,各自骑上自己的马匹,马库斯的是一匹黄灰色的马,也挺神骏,是他自己坐骑。扈从骑士的马,都是普通的黄鬃马,属于李斯特的财产,只是分配给扈从骑士喂养。
“老爷,万望一路平安。”卡特祝福道。
“借你吉言。”李斯特清扬马鞭,火龙马长嘶一声,奔跑起来,“出发!”
骑在最前头的李斯特,一身贵族才能穿得起的魔兽皮衣铠甲,轻便透气,而且比一般的盔甲防御更好。
黑色的魔兽皮甲,腰间斜插一把单手剑,还有一顶黑色的魔兽皮盔,顶上插着雄雉的翎羽,格外神武。
他的扈从骑士,除了自己的武器单手剑、单手盾之外,还要为李斯特抗一把大号的骑士枪,以及长剑、钉锤、连枷等备用武器,和中午的午餐与饮水。
马库斯则除了他喜欢的短枪之外,还有一把弓箭,他是个神箭手。比起大地骑士的身份,神箭手的身份,更能显现出他的价值。这也是他雄心万丈,在大地骑士扎堆的珊瑚岛骑士团脱颖而出,希望能挣得勋爵骑士的底气。
哒哒哒哒哒哒!
马蹄踏在厚实的土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不多时已经来到小镇,李斯特要巡视自己的领地,小镇是首要。
本书对异世界姓氏设定,采用意译方式。
举个例子
西方姓氏-smith
音译-史密斯
意译-铁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