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自从上次用魂钉试探了一下之后,狮伞里的鬼怪就被路老板打入了“非常危险”的名单里,能不接触就不接触。
狮伞里一个劲想要和路一白搭话的鬼怪做梦都没想到,路一白扎了它一下之后,由于它没反应,就把它拉黑了。
那么,“妖”、“魔”、“鬼”、“怪”四大分类,只剩下“怪类”了。
通常情况下,守夜人口中的“鬼怪”单纯指的是“鬼类”,如路一白碰到过的厉鬼,还有狮伞里的逗比。
而四大分类里的“怪类”,应该称之为精怪。
举个例子,小萝莉樱柠是白狐一族,属于妖类,但她们和狐狸这种动物没有半毛钱关系,并不是说由狐狸修炼成狐妖。
但精怪就有关系了!
它们等同于开了灵智的兽!
路一白想到这里,不由看了一眼客厅里的猫窝,想起了林小七养的黑猫。
“小七,你养的黑猫,该不会就是一只精怪吧?”
林小七轻描淡写的点了点头,道:“的确是,而且它就是我签订【索取契约】的对象。”
路一白:“……”
林小七继续道:“老板,精怪是四大分类里最为少见的,社会发展至今,精怪已经所剩无几。但说起来的话,精怪是四大分类里最适合我们的签订对象。而对于老板来说,也是唯一选项。”
所谓的精怪,其实就是一些开了灵智的生物。它们就如同源远流长的神话故事里写的那样,吸收日月精华修炼己身。
日月精华可不好吸,“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说的就是它们。
而且在神话故事里,它们修炼了一辈子,经过了漫长的岁月,它们不断强化自己,最终……
——成为了神仙们的坐骑。
路一白看神话故事的时候偶尔还会脑补,神仙们会不会也和现在的年轻人攀比汽车一样攀比自己的坐骑?
不过神话毕竟是神话,而在如今,精怪不止稀有,而且精怪大多十分强大!
同样走的都是“修炼****怪与守夜人差别其实不大,甚至于把守夜人理解为可以修炼的猿猴也不是不行……
这年头啊,“坐骑”其实不缺了,只要肯钱,你能骑个够,只要有钱而且身体吃得消,天天骑都行!
有的几百块,有的几千块,有的甚至几万数十万!
——如自行车、摩托车、汽车。
但是,精怪真的太稀少了,已经近乎于是快灭绝了,这一时之间上哪找去?
林小七看着愁眉紧锁的路一白,转而又看了一眼窗外的老槐树。
老槐树在夜风中沙沙作响,枝叶摇晃着,就像是在摇摆着自己的脑袋,只是它不知是在点头还是摇头。
林小七看了路一白一眼,一本正经的问道:
“老板,你种过树吗?”
……
(ps:第一更。怕有些人不理解妖魔鬼怪的设定,解释一下。妖与魔是血脉里有超凡力量的“类人生物”,如猫耳娘,这样应该比较好理解。鬼呢就是鬼,没啥好说的。怪就是可修炼的兽,但不可能化形成人。就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