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
马车停在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眺目远望,便能瞧见高大威严的城墙。
姜姜走下车,这里距离京城已经足足有将近两百多公里,属于另外一处叫做抚州的地方。
这里风景非常好,而且民风也很淳朴。
因为距离京城不算太远,经济贸易也不差。
感受着迎面而来的微风,姜姜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喜欢上了这里。
她搂过徐笙烟和徐笙竹,“你们喜欢这里吗?”
“喜欢,娘,以后我们就在这里生活吗?”
姜姜抚摸着徐笙烟的小脑袋,“不一定,我更喜欢的地方是苏州,或者扬州。”
“不过我们可以先在这里住几天,或者住一段时间。”
马车可不如现代的汽车舒服,长时间的赶路,人根本受不了。
如今徐笙烟他们正处于长身体的时候,还是要多注意才行。
既然不是逃荒,有更好的条件,何必去吃苦?
“我们先在这里吃点饭,然后就进城!”
“好!”两个小的十分开心,一起帮忙干活。
这种惬意,是姜姜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的,不用去想京城的那些尔虞我诈,每天只要开开心心,吃吃喝喝就够了。
“那你们先弄,我去方便一下。”
她走到附近的丛林中,耳边传来哗哗的水流声。
难道这里有河不成?
她朝着声音的方向走去,果然发现了一条小溪,并不宽,最多不超过两米。
姜姜正要过去,打算洗一下手,结果却僵在原地。
因为河岸边上赫然趴着一个人!
一身黑衣,身材魁梧。
不过下半身浸泡在水里,显然已经昏迷过去。
难道是张修筠的人?
除了他,姜姜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有其他的黑衣人出现在附近。
姜姜握住匕首,小心翼翼靠近。
一直走到黑衣人旁边,还是没有一点动静,对方的身体几乎没有起伏,看起来就像是死了一样。
姜姜拽住一条胳膊,将人翻了过来。
一个脸上带着刀疤的男人赫然出现在眼前。
他双眸紧闭,脸色青白,嘴唇发乌,已经出现失温的情况,如果这个时候不管他,基本上就是必死无疑。
确定这个人自己没见过,姜姜准备离开。
她可不想再好心泛滥,而且此人一看就不像是面善之辈,又是一身的黑色夜行衣,极有可能是某人的手下,又或者是一个杀手!
“娘!”就在这时,徐笙竹的声音传来。
她探头看去,两人正好四目相对。
徐笙竹撒开丫子就跑了过来,“娘,你怎么这么久还没回来,我差点以为你出事了。”
话音落下,他已经来到姜姜的身边,一眼就看到了躺在河岸边的男人,“娘,这是……”
“不认识,一个陌生人,不用管他,我们走吧。”
“娘,要不然还是救一下吧,万一他不是坏人呢?如果是坏人的话,到时候再解决也不迟!我能保护娘!”
姜姜心中一片柔软,孩子在面前,的确不能见死不救。
否则若是让他也有样学样,那岂不是日后会变成一个冷心冷肺的人?
不过有些话,她还是要说明白。
“笙竹,你是真的想救他吗?万一他是个坏人,那你救了他,也许会让自己和身边人也变得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