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那里!”忽然一声喊,打破了周遭的宁静,带着恶鬼面具的一群人蜂拥而至,大约三十人,身形极快,光是一个照面,司马期便知是顶级刺客。
奇怪,一个皇家公主何至于动用如此大的手笔?
来不及细想,司马期一把搂起凤懿的细腰,单手横抱在右侧,稍一使力,顿时脚下生风,一眨眼又不见了踪影。面对这么多顶级刺客,即便是他也无法正面对抗,但逃跑还不成问题。
那群刺客再一次眼睁睁看着人从眼前消失,气得牙眦目裂,“该死,继续找,一定要将那个人杀掉。”
两人跑了许久,最终在湖边停了下来,这里是凤康城人群最密集所在,到处都是来放花灯的小姐公子,好不热闹。
上元节是凤城最热闹的一天,年轻人结伴而出,赏灯做诗,看对眼交换信物便可上门提亲,简直大型交友会现场。
凤懿被他提着一路到处跑,好一阵摇晃,感觉胃都要吐出来了。
“等等,我歇会。”她蹲在河边,脸色稍显苍白,一眼望去,像地上长了个粉团子。
司马期在她旁边蹲下,轻拍她的背,“对不起,事出紧急,没顾虑到你的感受。”
“没事,逃命比较重要。算来我欠你第二条命了,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让我以身相许?”
波光粼粼的湖面映照出他清俊的脸,实在很符合她的胃口,本着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的原则,凤懿再次出口调戏。
果然他的脸色再次变红,目光躲闪,瞥向湖面上盏盏荷花灯,小声道:“女孩子要矜持一些。”
“在你眼里,我是女孩子吗?”凤懿很是新奇的问道。
在她的成长环境里,没有人把她当女人,人们对她只有谄媚或者厌恶,被人当女孩子温柔呵护,这是第一次,感觉很奇妙,她很喜欢。
“难道有这么可爱的男子吗?”司马期脱口而出,耳朵在发烧,怎么还把心里话说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