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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拉朵玛英雄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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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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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因为是戏法,这些变化往往都只是障眼法,并没有真的改变物体的客观存在形式。不过就表演而言,做到这些已经够了。假如国王想看把人锯成两半再复原的魔术,总不能真把一个人砍成两半,再用治愈系魔法恢复吧?假如有人生日时想看焰火表演,总不能真用元素系魔法,把整个房子都烧了吧?

这就是魔术的存在价值,高档魔术虽然道具成本不菲,但效果足够震撼,也比真用魔法来得划算,王公贵族能消费得起;小魔术不需要什么昂贵的道具,只需要一点机关、手法和言语陷阱,也能在普通民众中间传播。尴尬的是中档魔术,或者说中档魔术师。他们的魔术技巧往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不屑于表演那些粗俗的、劣质的小把戏,却又无法用足够精妙的大场面表演震撼有钱人,最终只能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流浪,找寻那些有钱也有意愿看中档表演的客户。

文泰·莱丁就是这样的人,高不成低不就,只能一个接一个城市地走,有时挣得多有时挣得少,虽不愁吃穿但很不稳定。请帖当然是他伪造的,作为一个熟练的魔术师,伪造书信对他来说信手拈来,要不是勒帕薇儿的“坏习惯”,他不可能被识破。

“总之我所言非虚,这也是我一开始就告诉你真名的原因——我只是为打响名声而来,倘若不用真名,一切都没意义。我只希望小姐你能给我个机会,让我争取几个客户。我向智慧之神奥诺的火焰起誓,绝不做偷鸡摸狗之事。”

勒帕薇儿也不知道怎么说,转过头看向荷瑞斯,只见荷瑞斯沉吟片刻,最终轻轻点头。于是她将伪造的请帖交回去,说:“我想,刚才的那些话就当没发生好了。但要是……您知道是什么事,到那时,我就得重新记起这些话;如果您按照您的话行事,那么我们不会有任何问题,我也很乐意和你交朋友。”

文泰接过请帖,一手拿着,一手舒展手掌转了半圈,鞠了半躬——这种礼仪勒帕薇儿和荷瑞斯都没见过。“在下感谢小姐的慷慨,我基本没碰那些昂贵的食物和酒水,这点您可以放心……我想,你们俩可以成为我在费格妥耶城的第五、第六个观众。”

说完,只见他拿起请帖,一遍一遍地对折,直到能完全夹在手心里不漏出来,接着双手握紧用力揉搓,再张开一看,请帖不见踪影,勒帕薇儿和荷瑞斯顿觉新奇;之后文泰又重新握掌,揉搓片刻后再张开,请帖没有回来,两人还在疑惑时,只见文泰摘下帽子,折叠好的请帖正一模一样地躺在帽子里。

“不得不说,很有意思。”

“每个见过的人都会这么说,我对我的手艺还是很自信的。”文泰又行了一遍之前的奇怪礼仪,随后三人便开始攀谈起来。文泰表示他想成立一个小团队,在费格妥耶城搭台演出,但要想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得有一个合伙人或投资人。他抵达费格妥耶城已有十天,这是他参加的第三场宴会,但到目前为止都没找到愿意的人。

之后文泰道声失陪后,就继续他的“拉赞助”大业了,可惜勒帕薇儿和荷瑞斯都觉得他希望渺茫——萨里昂也在同时“拉赞助”。估计来的人都会被这两人交替着说,会烦到死。

果不其然,到宴会结束,两人最后都没捞到什么钱。文泰混在人群中离开了,而萨里昂则和荷瑞斯一起回城堡,路上不断地低声咒骂那些宾客,说他们是铁公鸡、臭虫、吝啬鬼……荷瑞斯则突然想到文泰,说萨里昂也许可以考虑成为他的合伙人,如果表演成功,不仅投资能赚回来,兴许还能大赚一笔。

萨里昂对此不知可否。他有点心动,但是手头没闲钱,只能作罢。

……

且说距离十骑士出征已有六日,他们各带100骑兵赶往阿曼绥斯领南部。沿途有人认出他们的骑士身份,纷纷停下手上的活计行礼,都被他们无视了。

单说罗根·阿曼骑士这一路,按照侦察兵所说信息行至中午,仍未见敌人的影子,众人难免心烦气躁,马匹此番长途跋涉也有些吃不消。正当他们准备放弃时,派出去的十个侦察骑兵的其中一个回报说,东南方发现一队敌人正在行军。问是何规模,只说各式怪物加起来不过五百或一千,目测没有高机动兵种。

“看来那帮杂碎用的是分走、合兵的战略。这正和我的意,走!”说完罗根双腿一夹马腹,往敌人直奔而去,剩下骑兵紧随其后。

所谓分走、合兵就是说,大规模作战所用兵力往往上万,假如全都合兵一处再奔赴战场,不仅容易被敌人摸清作战意图,易被反制,而且还会严重浪费不同兵种的机动能力,人越多就越臃肿。所以有时候会采用分走、合兵的战术,将会战所需兵力分成数个部分,各自沿着不同的路线前往作战地点,到目的地再集结成完整的军队。

这样的优势是能充分发挥每一种路径的承载力,也不会拖慢全军的速度,比大规模集团行军更灵活、快速,而且因为分兵各沿着不同路线,敌人就算侦察出一两支,也无法准确得知作战意图。缺点自然是分兵容易被逐个击破。

假如敌人是一开始就集体行军,那么对罗根来说,他们也必须合兵,这样才能保证足够的袭扰力度。否则假如敌人共有一万兵力,自己这边每个袭扰小队才一百人,无论是投掷标枪还是射箭,都是挠痒痒。当然,合兵袭扰并不是说集合成一千人往前冲,而是要么分成数个方阵或小队,同时从多个方向发动攻击;要么分成数批,一批接一批地发动进攻,一批打完就撤,换下一批,这样也许单位时间内造成的杀伤较少,但胜在持久,能最大程度地迟滞敌人。

现在敌人分兵,也对罗根有一定优势。缺点自然是,他们得把敌人存在的所有分支兵力都找出来、迟滞住,否则少数几队被迟滞,不影响剩下的部队到目的地集合;优点是,他们也能分兵分别迟滞,对他们自己来说也更灵活。

对罗根来说,他不需要想太多,知道一部敌人人马,便打一部。更多的计划或战术,终究要等所有敌军都被侦察出来才能下定论。

花了十几分钟,终于远远看到一股黑红相间的怪物部队。它们排成一字长蛇的行军阵型,在大平原上走着,速度相对较快的佝偻怪和食尸鬼走在后面(假如放在前面,这些家伙恐怕会很快脱节),相对精锐的兵种走在中间——那是一小队身着黑色尖刺板甲的精英战士,罗根之前听萨里昂说起过;但萨里昂也从未见过这种敌人,还是听佩拉塔说的;佩拉塔又是听里卡多报告的,那里卡多听谁说的呢?是当初问菲奥娜问出来的。也就是说,这种全新的兵种,只有菲奥娜一个人看过。

黑川王国的暴风号角领领主巴卡风,倒是和这种精英士兵打过很多次,但他并没有跟萨里昂分享这类信息。

总而言之,罗根对这种新敌人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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