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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便是不良人,我在大唐混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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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且喜无拘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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骡子的价格不贵,才花了他三十两银子,而且骡子这东西皮实得很,最能吃苦耐劳。

他在南阳城买了两大麻袋茶叶,放在骡子背上,盖住那两个装着银子的麻布包,这样一来,那些银子也就不显眼了。

出了南阳郡城,胖子便顺着官道一路朝着洛阳城而去。

从南阳郡城到洛阳城要经过汝南郡和襄阳郡,这比直接回去大兴城远了不少。

不过没办法,官道就是这么弄的,南阳郡城没有直达洛阳城的官道。

一大早出了南阳郡城,一直走到中午,也走出了五十余里。

眼见中午了,他也有些饿了,于是便找了一处茂密的树林,在树林边上下了马,把马拴在树上,又从骡子身上取出一些豆子,喂给那匹枣红马。

然后他先是把骡子身上的茶叶、银子和豆料都卸下来,让骡子歇息一下,又给那骡子喂了一些豆料,这才取出吃食找了一处遮阴的地方坐下来,准备吃午饭。

他从南阳郡城出来的时候着实买了不少的吃食,除了耐久存的锅盔以外,还买了两个猪蹄膀和两只烧鸡。

猪蹄膀和烧鸡都不能久存,因此要在今天都消化掉才行。

在草地上铺了一张麻布,把猪蹄膀和烧鸡以及一罐子咸菜都摆上,又取出一罐子酒打开。

然后他才在旁边坐了,看着那些吃食叹了一声:“奶奶的,有钱真好啊,老子就喜欢大鱼大肉。”

也不怪他有此感叹,他在大兴城的时候收入不但低,而且很不稳定。

多的时候一个月能弄个一贯多银钱,少的是有只能弄到五六百文而已,除去了房租以外,他也剩不下几个了。

因此每天吃饭他都是算计着吃,一天最多不能超过十文钱,不然很可能就会有饿肚子的日子了。

一天十文的饭钱,就别想着有什么荤腥了,能在三娘子的面馆里吃上三碗面已经很不错了。

如今他手头宽裕了,自然要犒劳一下自己,这猪蹄膀和烧鸡就是上上之选了。

要不是肉食不耐久存,无法带太多,他会带上十几个猪蹄膀和十几只烧鸡,一路吃回去。

这猪蹄膀在大隋这个时候可是稀罕物,因为在这个时代吃猪肉的人极少,只有那些下苦人才会吃猪肉。

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猪是在猪屎堆里打滚的,肮脏之极,是肮脏的肉食,但凡有点钱和有些身份的人都不会吃这些东西,他们只吃羊肉。

而胖子却是不在意这些,他前一世就是吃惯了猪肉的。

他还准备回到大兴城以后,就在西市开一个专门吃猪肉的铺子,专门卖给那些下苦人吃。

“日日深杯酒满,朝朝小圃花开。自歌自舞自开怀,且喜无拘无碍。奶奶个熊的,开吃。”胖子先是诵念了几句诗词抒发了一下愉悦的心情,这才抓起那个猪蹄膀狠狠的啃了一大口。

这猪蹄膀卤的极好,肥而不腻,一口下去就会令人生出极大的满足感。

胖子吃一口猪蹄膀,喝一口酒,再看看周围的风景,再想想身边放着的两百余斤的银子,这心情就别说有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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