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阳光透过空气中薄薄的雾气撒向棉田。
晶莹的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似乎像是结了一层彩色的壳,流转着七彩的光芒。
也许流光溢彩这个词本就是用来形容这露珠的,是那么的贴切。
年轻的知青们和社员一起,在队长的安排下,给棉花捉虫。
每人负责一垄棉花,大家齐刷刷的站在一起,看起来特别有仪式感。
虫是棉铃虫,这种虫子繁殖能力极强,羽化成蛾子后,可以下3000颗卵。
而每一颗卵一旦成长为成虫,起码可以祸害10-15个棉桃。
要知道一株棉花也就是十几颗棉桃,这也就意味着一只棉铃虫繁殖的后代可以毁掉3000株棉花。
那么一亩棉花有多少株呢? 4000多株而已。
所以棉铃虫的危害极大,要想减小危害就只能灭虫,灭的越早越好,灭掉这一代一只就等于灭了他下一代3000只。
“同志们,注意看仔细啊,发现有开着口的棉蕾,就是被虫子爬过的,就认真检查,一定得找到虫子。”队长领着头,一边看一边给社员们讲解技巧。
“现在虫卵叶子上基本上是没有了,蛾子也聪明,哪里好吃它在哪里产卵,现在重点检查的就是棉蕾、开的花和棉铃上。”
李和平上一世,在棉田劳动时总是偷懒,根本就不仔细检查,跟着别人混个进度。
但是这一世,李和平收起了小孩子心思,和大家一起认真的检查起虫卵和虫子。
“抓野鸡!”
突然,一只野鸡从棉田里扑通起来,飞到了旁边的稻田里。
他们知青点的知青黄庆波一边喊着,一边跳过棉田,往野鸡撵去。
“别撵了,别撵了,撵不上。”队长在旁边急忙劝阻,野鸡是会飞的,单纯撵是很难撵上的。
队长发话,跑了十几米的黄庆波也慢慢停了下来,有些舍不得的看着飞到远处的
看黄庆波住了脚,李和平却眼珠子一转,追了上去。
“唉唉,你这个小兔崽子。”
队长一看,忍不住骂了一句。
野鸡有翅膀,哪是那么好抓的,所以社员和知青们都远远的看着李和平往那边跑去。
等李和平辛辛苦苦跑过了一块稻田,那边野鸡却不慌不忙的飞到了另外一块田里。
李和平只得又沿着田埂,追了过去。
一个追,一个跑,等跑到了社员和知青看不到的山那边,李和平就不跑了。
他有空间啊,李和平远远的看着野鸡,意念一动,野鸡就消失了。
只要是李和平视线范围内的东西,他只要意念一动就能收进空间。
李和平将野鸡再从空间里拿出来,野鸡已经没有了气息。
妥了,中午可以加餐了。
“逮住了,逮住了,李和平逮住野鸡了。”
看着李和平从山那边走回来,眼尖的黄庆波先叫唤了起来。
知青们也留意到了,一个个也兴奋的嗷嗷叫。
他们一个锅里捞饭吃的,李和平打到野鸡,大家伙就能开个荤了。
等李和平走近点,张群英先喊道:
“哇,李和平,你也太厉害了,野鸡你都撵得上。”
朱成瑞也对李和平说道:“真想不到你这瘦弱的体格,还这么能跑。”
“哎呀,小李知青厉害啊,我见过下夹子逮住野鸡的,也见过拿枪打到野鸡的,你这用腿追上的我是第一回见到。”队长也瞅着烟走了过来,接过李和平掂着的野鸡,估摸了一下说道:
“这家伙不小了,快二斤了。”
“嗯嗯,队长,我逮住这野鸡了,我们知青点中午吃掉中不中,算不算犯错误。”李和平挠挠头,毕竟一个队的社员都看着呢,在集体主义精神深入人心的当下,也不知道会不会被队长要求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