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存在两个两个有关音乐的社团,一个是摇滚社,一个则是民谣社。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两个社团和谐相处,井水不犯河水。
可近几年,不知从哪任社长开始,摇滚社先向民谣社开炮。
处处针锋相对,严重压缩了民谣社的生存空间。
直到三年前,民谣社改成了民摇社,这才存活了下来,但显然整个社团一直被摇滚社无情压制着。
……
余良听着安小一和罗卜的陈述,有种在线吃瓜的感觉。
连一个大学里的两个破社团都能搞成这样,怪不得娱乐圈会乱。
“余良,两天后是迎新晚会,民摇社和摇滚社都会上台表演,校领导都在,你愿意帮我们一把吗?”
安小一诚恳的目光让余良感觉到了她的压力,在她心里,民摇社应该很重要吧。
罗卜见余良没说话,当即有些着急了:“成不成,给个痛快话。”
“急个鸡毛,节目你们应该早就排练好了啊,咋还临时拉人救援呢?”
安小一:“你听不出来我嗓子有点哑吗,最近得了重感冒。”
余良看了看罗卜:“那你呢?”
“你看不出来我是玩摇滚的吗?用摇滚打败摇滚,那根本算不上民摇社的胜利。”
余良看着罗卜和安小一,他们两个的确说出了让人难以拒绝的道理,不过让老子帮忙,总不能张张嘴就成了吧?
“成,我答应你们,但有个前提,如果我赢了,我要当民摇社的社长!”
安小一和罗卜都愣了,安小一是社长,罗卜是副社长,他们都已经大三了。
一个大一新生张口闭口就要当社长,这么狂吗?
罗卜刚想说什么,却被安小一拦住了:“行,当然行,只要民摇社能在迎新晚会上压摇滚社一头,我立刻退位让贤!”
安小一说的斩钉截铁。
“成交!”
三人吃完了饭,迈步朝着南大的校园走去。
让安小一和罗卜有些惊讶的是,不知何时,余良已经把单买了。
也就是说这顿饭,是余良这个大一新生请的。
三人吃饭时,下了一场雨,吃完饭,雨刚好停了。
闻着湿漉漉的空气,看着大街上郁郁葱葱的梧桐树,余良心情大好,而安小一刚好带了一把吉他。
“把吉他借我用用呗。”
安小一心领神会,赶紧把吉他递给了余良。
这是一把很普通的木槿吉他,按和弦的位置已经有些褪色,保存的却很好。
试了试音准,轻轻调了调琴弦,《安河桥》的前奏响起:
“让我再看你一遍,从南到北,像是被五环路蒙住的双眼。
请你再讲一遍,关于那天,抱着盒子的姑娘,和擦汗的男人。
我知道,那些夏天,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代替梦想的,也只能是勉为其难。
我知道,吹过的牛逼,也会随青春一笑了之,让我困在城市里,纪念你……”
余良已经唱完很久了,安小一和罗卜却还在回味,搞得余良以为他们俩已经傻了:
“你们俩都不知道鼓掌的吗?”
啪!啪!啪!
罗卜狠狠拍着手掌,仿佛在宣泄这三年民摇社憋屈的经历,他终于看到了希望。
上一世,余良在很多酒吧里唱过这首歌,那时的他已经三十多岁,嗓音有了沧桑和颗粒感。
现在,他才十八岁,嗓音太透,反而让这首歌的魅力大打折扣。
即便如此,也足够给安小一和罗卜带来从未有过的震撼。
不知何时,安小一的眼里已经有了泪痕,带着哭腔说道:
“余良,曲子真好,歌词真好,你真是个天才!”
“呃……天才到不敢当,不过这样的歌,我大概有个十几首,都是原创。”
罗卜:“!!!”
安小一:“!!!”
罗卜和安下一对视了一眼,惊讶的说不出话。
如果刚刚余良没唱《安河桥》,听到这里,他们一定会觉得余良吹牛逼。
但现在,他们非常确定,余良就是牛逼。
“都说民摇社完蛋,你看看你们俩现在的表情,完全一副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
罗卜依然回味着《安河桥》的旋律和歌词,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余良,我非常认真的告诉你,我佩服你的才华,想要拜你为师。”
还没等余良反应过来,罗卜已经单膝跪地了。
卧槽,余良很懵啊,玩摇滚的都这么随性吗?
余良看了看安小一,她好像一点也没感觉到惊讶。
余良大脑飞速旋转,又看了看罗卜认真的样子,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