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的天空,地平线处是粉红,以上渐化为浅灰。那颗明亮的白星如黎明的钻石一般闪耀,下方阴暗的黑灰森林慢慢呈现出绿、金黄、红、褐等各种色彩。
在榉木、橡树、松树上方,矗立着诺佛斯,班驳的尘土与污垢之下是闪光的灰暗城墙。
戴蒙吸吸晨间清爽的空气,他派十几个人骑马往东,十几个人往西,爬上能找到的最高点,以观察树林里和高墙上是否藏有骑兵。一旦发现诺佛斯人出没,野人就会吹响镶青铜的战号示警。其余野人随里蒙行动,他也包括在内。这将是年轻掠袭者的荣耀时刻。
人们常说诺佛斯足有七百尺高,但里蒙选的地点可谓既高且低。在他们面前,城墙自林间笔直升起,仿如无垠峭壁,顶上是风蚀的城垛,粗看上去离头顶得有八百尺,甚至九百尺。随着逐渐靠近,戴蒙意识到其中的欺骗。
“你们野人常常提到自己对于伊耿大人的忠诚无出其二,我想看看你们会如何做给我看。”
“大人,我们在哪里都被视为低贱的,只有伊耿大人欢迎我们,倘若你还是不相信我们的忠诚,我可以向您保证,如果有一个人临阵脱逃,我会亲自杀了他们。”
戴蒙审视了里蒙片刻,随即点点头,“既然如此,那我相信你的承诺。”
戴蒙喊了若干名字,便有十一人出列聚在周围。他们都很年轻,最大的不超过二十五岁,有两人甚至比琼恩还小。但个个精瘦结实。
在诺佛斯城的阴影里,野人们作好准备,将卷卷粗麻绳绕在一侧肩头,斜挎过胸,然后绑上奇特的软鹿皮靴,靴子顶端有突出的尖刺——
里蒙和另两人的是铁制,有一些是铜制,但多数是参差不齐的骨头。小石锤挂在臀间,一个装满铁钉、骨钉乃至兽角钉的皮袋悬于另一侧,斧头则拿在手上,它是把磨尖鹿角用兽皮绑在木柄上制成。
一千名名攻城者分成三组,每组三百多人人,里蒙本人亲自上阵,率领一个小组冲在前面。
“我会给爬上去的第一组每人一把新剑,他告诉他们,呼吸在冷气中蒸腾,“那可是工匠在城堡里铸的钢剑。他还会把你们的名字编入歌谣。一个野人还能要求什么呢?来吧,往上爬呀,谁想当落在最后的懦夫!”
他看他们爬上山脊顶端的陡坡,消失在树下。这不是野人第一次组织进攻诺佛斯,甚至不是一百零一次。一年里,巡逻队总有两三回无意中撞上野人部落,发现坠落的残破尸体就更常见了。
沿东海岸,野人们们建造小船,偷溜过娜恩河,进入罪人阶梯。在西方群山,他们潜入阴暗的大峡谷深处,绕过神庙要塞。但在中间,逾越长城的惟一方法是翻墙,许多掠袭者都曾干过。活着回来的却很少。
就在野人们如火如荼地开始朝上城进发时,一个精悍的野人向周围人看了看,眼神中闪过一丝畏惧之色,身体则是悄无声息地后退。
站在高处的戴蒙立马就看到了这个异类,他想了想,抽出身后的长刀,忽然猛地一掷,锋锐的长刀便如同一道白色虹光,插在了这个精悍野人的脚前。
这把削铁如泥的铁刃距离这个野人的头颅只有几寸,这是戴蒙故意把控下的警告,再退,他可就要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