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工匠,野人们也处在时间较多的空闲时期。
戴蒙接着向伊耿陈述道:“打我们的可以确认是诺佛斯的士兵。他们使用的武器是受神祝福的长斧,那是一支由奴隶士兵组成的神圣卫队,嘴边留着长髭不加修理。”
“他们说话有些像伊班人,也有人认为他们是罗拉斯远古时的居民迷宫营造者的亲族。”
“我们安达斯的男人一个可以顶他们十个,我杀了就有七个,里蒙杀了五个。”
里蒙便是那个野人王,是伊耿打入野蛮人内部的辛勤,他听到这话咧嘴冲着戴蒙笑了笑,“我还是不如你,戴蒙大人。”
里蒙脸上露出了羞愧的神色,嗫喏着说道:“诺佛斯打过来的时候,我正在睡觉,等我出去的时候,他们已经快结束了,当时戴蒙大人就像一个战神,沐浴着敌人的鲜血,把他们和我们都给吓傻了。”
“当时,他的嘴里还沾着血,咬下了敌人的一块肉。”
里蒙的叙述让伊耿看到了戴蒙全新的一面,这一面是魔性的一面,是戴蒙从未在他面前展露的以面。
戴蒙现在听到里蒙的话,也不分辩,只是不知所措地道:“大人,我只是觉得,有人敢来打我们,我就要他们都死。”
领地的募兵令如火如荼地宣发于各个角落,伊耿已经向下属们签发了命令,准备进行神圣的自卫反击。
安东尼归来后,看到伊耿的举动,于是好奇地问道:“我们要出动多少人,所有人都要去吗?”
“这倒不用。”伊耿擦拭着长长的弯刀,弯刀在炽热的火盆中炙烤成为诡异的蓝色,“这段时间是个多事之秋,我们的敌人不止有近在眼前的诺佛斯,更可怕的是那些看不见的敌人。”
“比如说,随时有可能到来的多斯拉克卡拉萨,还有宣称主持正义的布拉佛斯,有着三千无垢者的科霍尔,甚至……潘托斯也会倒戈一击。”
“留在这里和出去作战承担着同样的风险,所以我并不会强求,只要尽力为之,上次便是少不了的。”
“按理来说,诺佛斯的这次袭击并未对我们造成多少损害,我们当然可以坐视不理。”
“但倘若不在错误的萌芽出现时就将其扼死,当日后结出枝干和果实,我们的噩梦才算是真正开始。”
伊耿又检查起他的盾牌,“这一次,我打算带有两千个士兵,五百个骑兵,五百个弓手,剩下的还会从野人那里召集。”
在安达斯优渥的福利待遇吸引下,伊耿的领地中现在聚集着众多的佣兵,有的擅长弓箭,有的则擅长骑马作战。
他们都想要在战争中立下汗马功劳,获得奖赏,乃至封地。
相比于赤手空拳作战的野人,经历丰富的佣兵对于短兵相接更为懂得,他们还会结成攻敌有效的战阵。
这些经验都是刀尖舔血后总结出来的,比金龙和银鹿都更为珍贵。
戴蒙询问道:“那这次的首领是谁?您,还是我,亦或是安东尼?”
伊耿思虑片刻,回答道:“这次我会亲自出征,不仅仅是作为军队的首领,更是山丘之神教会的先知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