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久居人上,被侍奉久了,就会好逸恶劳,再不复往昔的盛名。
居安思危,是一项很难得的品质,当处在优渥的环境,人类就会不自觉地降低自己的要求。
现在有些不同,安达斯的迅速崛起,让周围的里斯,密尔和布拉佛斯等城邦都察觉到了异样,那是一股风雨欲来的大潮,众城邦都开始加急训练兵力。
当然,伊耿并不会如此着急开战,而是再观望一下诺佛斯方面的态度,直到发觉矛盾真的无法调和,才会以战争收尾。
若是还能够和平发展,伊耿是愿意慢慢发展的。
因为现在安达斯城邦内的两座城池的前景都特别好,如果在多出几年的发育时间,伊耿驱动军队吞并周围的城邦也会更有信心。
伊耿想了想,把自己的御林铁卫戴蒙叫了过来。
“你去一趟诺佛斯,带着我送给总督大人们的火漆封蜡信笺和礼物,我会把你送到诺佛斯丘陵以西的娜恩河东岸。”
“我们的意图不是渴求战争,而是寻求合作,诺佛斯训练出的精兵是我们非常需要的,我们则可以为他们提供麦酒,白糖,土豆等初级作物,记住,时刻表明我们愿意当总督大人的朋友。”
戴蒙便迅速领令出发,踏上了前往娜恩河的征途。
伊耿走出自己的庄园,看到了两骑一排经过的骑兵,他试图数清在这雪花飘飞、雾气弥漫的洛恩河沿岸究竟有多少野人。
数到五十好几时,他被安东尼的话语打断,但肯定有数百个。他们的队伍无穷无尽,源源不断。
眼前这些生物老奶妈和的描述不大相符,在老奶妈的故事中,野人是体型超大的人类,住在巨型城堡里,用巨剑战斗,光穿的鞋就足以让人类男孩躲在里面。应该说更像熊,和长毛象一样多毛。
他们隆起的胸膛和人类差不多,胳膊很长,悬吊而下,下臂又比上臂宽一半。而他们的腿比手短,很粗,且根本不穿鞋,因为脚掌宽阔,又黑又硬,长满老茧。
由于没脖子,他们沉重的大脑袋从肩胛骨间向前伸出,脸则扁平而凶残,老鼠般的小眼睛不过珠子大小,陷在角质皮肤中几乎看不见,可他们鼻子很灵,边走边嗅。
他们并非披着兽皮,伊耿意识到,只是毛发很长。乱蓬蓬的毛发覆盖身体,腰部以下较密,以上则较稀疏,散发的臭气令人窒息。
一个野人朝伊耿走来,他的毛发乃是灰色,间有白色条纹,他经过时,安东尼用某种刺耳铿锵的语言喊了些什么,伊耿无法领会,野人张开嘴巴,露出满口结实的大牙齿,发出半象打嗝、半象轰鸣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伊耿才意识到他在笑。
“他说什么?”伊耿问。
“他说你是他们的王。”安东尼回答道,“就跟长毛象、雪熊和灰海里的巨鲸一样。此乃玛格·玛兹·屯多·铎尔·威格,意为‘先知’。,如果你愿意,可以让他下跪,他会服从的。”
伊耿想了想,最终决定向他下达一个命令。
“我需要你潜入诺佛斯,为我抓一个大胡子僧侣,要活的,而且不能让别人知道。”
“可是大人,您不是已经让戴蒙送去了和平的信鸽吗?”安东尼不解。
伊耿笑了笑,“若是能够和平,那是极好的,但我又怎么会把鸡蛋放在一个笼子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