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俘虏还是一句话不肯说吗?”
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那些老弱病残并无一人开口,哪怕伊耿的士兵用刀架在脖子上,也不肯吐露村落里离开的男人信息。
“我去跟他们说说。”
伊耿走到俘虏中为首一人的面前,严肃道:“我告诉你,安达斯的统一是势在必行的,而我就是整个安达斯的主人。”
“臣服于我,我会给你们很多福利,麦子,鸡,住房应有尽有。”
“我劝你最好让你的族人迅速扭转思路,加入伟大的伊耿的怀抱,不要逆势而行。”
说完,伊耿也不管这个老者是否能接受,就去和安东尼与戴蒙商议接下来的事情。
卡斯波希山道:“我们就在这里等他们的男人回来,然后硬碰硬打一仗。”
戴蒙道:“我已经把这些野蛮人的船都毁了,他们无处可逃。”
伊耿却有一个别的想法,问道:“你确定这里是红胡子的地盘?”
安东尼点点头,“就是这里,我记得很清楚。”
现在伊耿定下的队伍分为三个集团,多恩人由戴蒙率领,黄金团由卡斯波希山管理,安达尔人由安东尼统领。
四个人坐在屋中烤火吃饭,讨论着一些问题的对策。
若是将野蛮人收归于军团之中,肯定也需要一个人来管理,这个人最好就是和野蛮人十分熟悉,经常打交道的。
野蛮人眼中的世俗和正常维斯特洛人完全不同,所以若是处理不到位,很可能会祸大于福。
伊耿等人吃着碗豆汤和鸽子饼。
士兵们则是安静地藏在村庄内,每个人都拿着武器,穿着铠甲。
夜晚,
距离伊耿所待的野蛮人部落一公里外,一片漆黑的森林中,一群野蛮人持着火把返回。
火把的火光便是黑夜中的指路明灯,迅速被伊耿的哨兵捕捉,并通知了包括伊耿在内的军队高层。
戴蒙跃跃欲试,“终于要开始打仗了。”
伊耿看向安东尼,想看看自己这位手下又会给出什么意见。
安东尼考虑了片刻,道:“如果要收服红胡子,你不能只打败他的肉体,你还要征服他的心。”
这句话意思很简单,他们用偷袭赢了红胡子,并不能赢得野蛮人的效忠。
卡斯波希山有些恼怒地道:“打仗难道还要讲究什么仁义道德?赢了的人才有资格讲道理,我看你脑袋是不是坏掉了。”
安东尼反驳道,“在我看来,只会偷袭的人绝不算堂堂正正的王者。”
“我看你是脑袋坏掉了。”黄金团的佣兵站了起来,愤怒的道。
两人针尖对麦芒,眼神交锋出看不见的火花。
“够了!”伊耿锤在桌子上,“我们出去,和那个野蛮人正面对决。”
伊耿也觉得正面对决有不妥之处,但他还是相信了安东尼的判断。
人,是杀不完的,杀人也不是他们的目的。
杀人是为了诛心。
戴蒙和卡斯波希山迟疑了一下,也都服从了伊耿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