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当年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像学生这样明媚的人生,就好像主角的人生是我前夫和他的白月光的,至于我嘛——
大概就是大伙口中,自不量力的舔狗?呃,可能还高看了我自己,毕竟当初的我和现在的我,都是表里如一的丝毫没有出众的地方。
只有出力气,没有人愿意做的活,才会叫我,例如送作业这些的。
我倒是挺乐意去的,因为那时候,办公室和尖子班是挨着的,我前夫的白月光就是尖子班的,通过送作业这种杂活,我可以透过明亮的玻璃窗,偶尔窥视到,来看白月光的他。
他是那样的耀眼,又或者我心目中的滤镜太大,我几乎可以一眼就看到他,还有他身边同样优秀的男生。
当初或许真的是被猪油糊了心,只是觉得不甘心,自己没有从小就认识,与他青梅竹马,年纪相差了八岁,那时候两个人已经是如胶似漆般。
如今想来,只是想到店里那群孩子说的热词,他们郎才男貌,怎么容我这种丑八怪反对呢?
就算他们不是青梅竹马,像我这样普通的,不主动缠着他,也不可能会是竹马,而我的前夫碰上他的白月光,也依旧会老样子的一见钟情吧?
那时候我的前夫对我还称的上友好,会因为我和他白月光还算熟络,奖赏我一个笑脸,并不像婚后那般冷漠,让那时候的我只是得了一颗糖,就觉得满足,却不睁大眼睛好好看看,别人可是有着一整个的糖罐。
而我呢,能做的就像是个小尾巴,跟在他白月光的屁股后面,端茶倒水,混上个脸熟,好让自己有个正当理由缠上他们。
说起来,他的白月光跟他截然相反,是个温柔到骨子里的男人,别人会喊我的外号“傻大壮”
只有白月光会亲昵的依靠在我的肩上,轻轻的用黏糊糊的声音喊我的小名
“桑桑。”
普通的名字都会被他温柔的嗓音,念的好像是情人间的呢喃,而我被喊的鸡皮疙瘩,也都会伪装的很开心。
是的,我从前不是什么好人,又或者是个老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