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满浓墨的小毫在信纸上笔走龙蛇,在纸尾停滞片刻后,又在右下角属了名字。
信纸在案几上停留了片刻,等着傍晚的熏风将墨迹抚干,随即被折叠起来,塞进信封中。
信封被蜡封住,信件被塞进了专门的皮兜中。
皮兜被放置于马上,与马上骑士一起,离开了尾沟村。
数日之后,信件又被从皮兜中拿出,与许多信件放在了一起,并在八月四日这一天傍晚由专门的军士送到了军营之中。
“有家书到,念到的来领,李彦!李彦李二郎在吗。”
“张守信!”
“丁大兴!丁大兴!”
“来了来了。”
此时忠义大军中军正在放饭,丁大兴这一什因为队列行得最严整而受到了嘉奖,晚饭多加了一条羊腿,丁大兴正捧着个棒骨,啃得稀里哗啦满脸是油。
而队列最差的就惨了,整个百人队都在吃饭,只有他们需要加练,晚饭推迟半个时辰。这一什闻得饭香,不由得饥肠辘辘,心急之下,队列更加散乱了。
“你们这几个夯货,现在不用一二一了都听不明白吗?”什长的额头出汗,在周遭兄弟部队戏谑的眼光中愤恨出言:“俺再说一遍,‘端’是端碗的端,就是你端碗手侧的那条腿,‘吃’是吃饭的吃,就是你拿筷箸吃饭手侧的那条腿,俺喊哪个字,你们就伸哪条腿,明白吗?”
“听俺口令,端吃端,端吃端,端吃端!”
走了不过十余步,队列又散了,营中兵将不由得轰然而笑。
在一开始,前军主将刘大郎用‘一二一’或者‘左右左’来命令队列时,几乎所有队列都走得走不齐整。
因为这年头,尤其是沦陷在金国的北方,根本不注重文教,识字率偏低,这些前身是农民、盐工、矿工的士卒根本没有意识去分左右。
虽然分左右这些小事对于对大部分人来说是一教就会,但偏偏队列这种东西,只要一两个人出错,就会带得全队混乱。
刘淮大挠其头,直到福灵心至,将口号变成‘端碗’‘吃饭’后,才解决了这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麻烦。
此时丁大兴正吃得高兴,看得开心,听得都头在喊自己名字,竟然有家书,不由得惊喜异常。
然而他向前两步后,又觉得满手是油,偏偏身上的衣服是刚刚浆洗过的,又有些舍不得,不由得僵在原地。
都头有些不耐的摇了摇头,上前两步将书信塞到丁大兴怀中,再次拿着那一把书信,高声念起了名字。
丁大兴回到位置,端起饭碗后却心不在焉,连大骨棒都没心思啃了,将其扔给战友迅速将碗中麦饭扒完,然后净了手,小心翼翼从怀中将书信掏了出来。
小心翼翼的撕开了蜡封,又小心翼翼的将信纸抽出来后,丁大兴才突然发现,妈的,他才识得了几个字,根本看不懂这信。
“大兴哥,信上写了什么?家人可安好?”几名袍泽都用带着艳羡的目光注视着丁大兴,连连询问。
可见他愣住后,其他人才突兀醒悟,有两个知机连忙去找识字的战友,然而才张望了几下,一只大手就摁在了丁大兴的肩膀上。
“要不然,我替你读一下?”
丁大兴回头,连忙站起行礼:“不敢劳烦统制郎君。”
统制郎君,也就是刘淮挥了挥手:“大家伙都忙着吃饭呢,让人饿肚子是要被戳脊梁骨的。”
丁大兴嘿嘿一笑,将信纸递了过去。
刘淮清了清嗓子,却发现周围近百号人已经停止了吃饭,定定的望向这里:“丁大郎,你是让我小声跟你说信中言语,还是大声念出来,让大家伙都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