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座金军营寨也沸腾起来,无论是正军还是签军全都从睡梦中惊醒,乱作一团。
金军的行军谋克们已经开始大声呼喝,击鼓摇旗,来聚拢军队,可在深夜中,又不知道来袭的敌人究竟有多少,兵找不到将,将找不到兵,哪里有这么简单就能将军士组织起来呢?
这就给了刘淮等人充足的时间。
刘淮从金军手中夺来的长刀有点类似朴刀,刀刃却比朴刀更细更长。刀杆是专门加长的,使得这种长刀既可以步战,也可以骑战。
因为刀杆上缠着数层麻绳,所以这种刀被称为麻扎刀。
这柄不止沾染了多少汉儿鲜血的麻扎刀此时在刘淮掌中轮转如飞,放肆收割着金军的生命。
将最后一名落单的金军砍翻后,刘淮终于从嗜血的状态中冷静了下来,看着火场与尸体,自己把自己吓了一跳。
几个小时之前,刘淮还是遵纪守法的现代人,而现在,他却是轻剽无前、杀人不眨眼的悍将,这种变化已经不能用适应环境快来搪塞了。
唯一的解释就是刘淮正在与这具身体的原主人融合。
这种融合不仅仅是身体层面的,精神、记忆、灵魂上两人正在合二为一。
这种融合究竟是好是坏,谁也不知道。
刘淮将这一切抛之脑后,对着魏昌说道:“阿昌,把马都放出来!”
说着,刘淮等人就将马棚的大门打开,早已受惊的战马从其中鱼贯而出。几人各自拦下一匹战马后,找来马鞍绑在马上,各自翻身上马。
哪怕是魏昌都有样学样,只不过根本坐不稳身体,也控制不住战马,只能整个人都趴在马脖子上,双手死死的攥着马鬃。
令刘淮感到惊讶的是,那四名山东人竟然各个都会骑马,看着在马上的姿势,骑术水平还不低。
“李三哥,我刘淮也算是救了你一命。”刘淮一手提着长刀,一手拉着魏昌的马缰,仅仅依靠双腿的力度,就让胯下战马服服帖帖。“现在还我一次,救一救这些被征来的汉人签军怎样?”
“刘兄弟待如何去做?”
李三也不矫情,使劲勒住马缰绳,扬声以对。
“很简单!”刘淮用长刀插起一团燃着的草料,驱马向前奔行几步,借着马力将草料扔过两米高的木栏,抛进签军大营中。
这些刚刚成为签军的山东百姓在被强征之后,缺衣少穿,连饭都吃不饱,平日里又被金军当成奴仆使唤,尤其是晚间刚刚看了一场杀威戏,正处于惶恐间,此刻见到大营火起,彻底开始慌乱起来。
“跑啊!”
“大门在那边!”
“走水了!走水!”
即使隔着一层木栏,刘淮也能想象到签军之中时何等惊惶,说不定此时已经发生了自相踩踏的惨剧。
作为始作俑者,刘淮心中一阵不忍,却立即硬起了心肠。
今天夜间,是这些签军逃跑的最后机会。过了今夜,没人会来专门救他们!
“杀金贼!”再次将一捆燃烧的草料扔进签军营寨后,刘淮高呼出声,随即拉起魏昌的战马,向着签军大门处飞驰而去。
李三迅速明白了刘淮的用意,不由得哈哈一笑,回头对明显有些畏缩的三名伴当说道:“被征来的都是山东汉儿,家乡父老难道还得南人去救吗?”
说罢李三也随着刘淮的声音,纵马疾驰。